海事處發出通告,將對南丫海難涉事船長周志偉、黎細明是否適宜執行職務進行研訊。初步聆訊會於本周五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舊址進行。
海事處表示,這次是首次引用《商船(本地船隻)條例》召開有關研訊。研訊將決定是否吊銷兩名船長的本地合格證明書(即「牌照」)。
2012年10月1日的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周志偉和黎細明去年被判入獄。周志偉被判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判囚9個月。黎細明另加39項誤殺罪,判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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