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與中國的軍事關係正在經歷一個完整的循環,從冷戰時期(Cold War,1947—1991年)西方為對抗前蘇聯而與中國短暫結盟期間的軍事技術合作,到如今歐洲卻成為一心想要稱霸全球的中共政權所瞄準的軍事目標。

5月25日,中共政權及其軍隊向歐洲展示了其惡意。中共空軍和海軍騷擾並羞辱了荷蘭皇家海軍服役24年、排水量6,000噸的護衛艦「德‧魯伊特號」(HNLMS De Ruyter),當時該艦正在南海有爭議的西沙群島附近的國際水域行使航行自由。

1974年1月,中共軍隊擊敗南越軍隊,佔領西沙群島。自2010年代初以來,中共軍隊在永興島(Woody Island)上營運著一條8,800呎長的跑道和一個海軍基地,使其空軍、海軍和導彈部隊能夠對菲律賓和台灣構成威脅。此外,中共勢力還在永興島以南的羚羊礁(Antelope Reef)疏浚一處潛在的2平方英里軍事基地。

5月26日,中國三級官方媒體、總部位於上海的「觀察者網」(Guancha)大肆報道:「大快人心!中國殲-16南海實彈驅離荷蘭護衛艦、直升機。」

中共國家電視台播放的畫面顯示,殲-16戰鬥機(與美國F-15E戰鬥機大小和性能大致相同)配備了空對空導彈,中共軍隊南部戰區司令部(PLA Southern Theater Command,簡稱PLA STC)透露,他們對「德‧魯伊特號」進行了類似戰爭的「警告電子干擾」(warning electronic jamming)。

一艘荷蘭護衛艦並不構成威脅——它要到2027年才會升級配備「戰斧」陸攻巡航導彈——但是中共軍隊南部戰區司令部卻將其視為威脅,因為該艦當時正在前往夏威夷參加由美國主導的大型「環太平洋」軍事演習(Rim of the Pacific,簡稱RIMPAC)。中共南部戰區司令部稱:「荷蘭皇家海軍『德‧魯伊特號』護衛艦在從菲律賓前往夏威夷群島的途中,故意繞道前往中國西沙群島,進行挑釁行為,公然侵犯中國主權。」

中共就荷蘭皇家海軍「德‧魯伊特號」巡洋艦的航行製造軍事外交上的鬧劇,有助於其強化對南海大部份地區的荒謬主權聲索,同時對歐洲姍姍來遲的安全覺醒——即認識到中共政權對其安全構成威脅——發出咆哮。

隨著中共政權對亞洲安全的軍事威脅日益增長且變得無法否認,同時也威脅到歐洲在亞洲的主要商業夥伴,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荷蘭等國的海軍開始不時前往亞洲進行安全合作巡航,並派遣艦艇和飛機執行聯合國對朝鮮(中共的核導彈盟友)的禁運任務。

總部位於紐約的彭博社(Bloomberg)2月26日的一份報告估計,中共軍隊若對台灣發動戰爭,可能導致由27個成員國組成的歐盟(European Union,簡稱EU)的國內生產總值(GDP)下降10.9%,這也部份解釋了為甚麼歐盟、法國、德國、波蘭、捷克和立陶宛等各方都批評北京對台灣的軍事威脅。

此外,歐洲防務企業如今正在試圖重返利潤豐厚的台灣軍火市場——2025年至2026年間,美國批准的對台軍售總額可能高達250億美元——這也是為何,中共於4月24日宣布制裁七家歐洲企業,禁止其向中國出口產品,理由是這些企業向台灣出售了「軍民兩用」(dual use)物資,即既可用於民用也可用於軍事用途的物品。

這正是歐洲與中方軍事關係出現轉折之處。1980年代,歐洲急於從與中國的貿易中獲利,因此多數歐洲國家停止了對台軍售——荷蘭在1981年曾向台灣出售兩艘「海龍級」(Hai Lung)潛艇,之後於1984年也做出了同樣的讓步。

在1970年代末,美國為了鼓勵當時的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採取反蘇立場,率先向中方提供軍事合作示意;許多歐洲國家也跟進,希望向中方出售軍事技術。

1970年代,中方曾試圖購買英國的「鷂」式(Harrier)垂直起降戰鬥機,但是就像法國1980年代中期向中方推銷的法國「幻影-2000」(Mirage-2000)戰鬥機一樣,這些機型最終被中方認為價格過高而作罷。

然而,法國方面也向中國成都飛機工業集團的工程師介紹了其前宇航公司(Aerospatiale)研發的「赫爾墨斯」(Hermès)小型載人穿梭機。該飛機雖從未在歐洲試飛,但其設計概念影響了成都研製的「神龍」(Shenlong)小型無人穿梭機,而這款穿梭機目前已在地球低軌道(low Earth orbit)為中共軍隊執行軍事任務。

2021年9月27日,在第十三屆中國國際航太國際博覽會開幕前一天,軍方人員準備為中共空軍的一架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生產的殲-10C戰鬥機進行遮蓋。(Noel Cells/AFP via Getty Images)
2021年9月27日,在第十三屆中國國際航太國際博覽會開幕前一天,軍方人員準備為中共空軍的一架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生產的殲-10C戰鬥機進行遮蓋。(Noel Cells/AFP via Getty Images)

中方還從法國的「飛魚」(Exocet,法語)反艦巡航導彈(anti-ship cruise missile,簡稱ASCM)中獲得了大量技術知識,這一點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一份現已解密的1985年11月報告中有所記載。

伊朗的「努爾」(Noor)反艦巡航導彈(仿製中國C-802反艦導彈)使用的彈頭,與「飛魚」導彈的彈頭幾乎完全相同。2024年1月,美軍在攔截運往胡塞武裝的武器時繳獲了這些「努爾」導彈。伊朗也曾在霍爾木茲(Straits of Hormuz)海峽附近使用「努爾」導彈攻擊船隻。

法國宇航公司(Aerospatiale)1980年代出售的「超級黃蜂」(Super Frelon)重型直升機,曾以直-8(Z-8)型號與中共海軍合作生產,並被中方以此為基礎發展成為目前中共海軍與陸軍使用的昌河「直-18」(Changhe Z-18)系列直升機。

前法國SEMT Pielstick公司出售的海軍柴油引擎,現在在中國共同生產並用於中共軍隊的護衛艦;而德國MTU公司——至少在2020年之前——也與中方有中共海軍柴油引擎的合作生產協議,這些引擎被用於中共海軍的052型驅逐艦,MTU的柴油引擎也曾用於中共海軍的「宋級」(Song-class,039型)常規潛艇。

儘管華盛頓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停止向中共出售軍事技術,但是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發布了不具約束力的武器禁運,1998年的《歐盟行為準則》(European Union Code of Conduct)也同樣不具法律約束力。

因此,1998年,英國向中共出售了約90台勞斯萊斯(Rolls-Royce,簡稱羅羅)斯貝Mk202(Spey Mk202)渦扇引擎,並提供合作生產的技術,這使中共在其長期尋求的現代渦扇飛機引擎的研製努力中取得了重大突破。此前,中共自1960年代以來,一直未能成功仿製此類渦扇引擎。

接著1999年,英國的薩里衛星技術公司(Surrey Satellite Technologies,當時是微型衛星領域的全球領先開發商)與中國清華大學達成了一項為期25年的合資協議,後者隨後研製出中國第一批微型衛星。

直到2021年,歐盟才得以實施一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規框架,用於管控「軍民兩用」技術的出口,例如先進計算技術、人工智能(AI)技術和量子計算技術等。

不過,美國仍有發揮領導作用的空間,例如重啟一個類似於昔日「多邊出口管制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簡稱CoCom)的機構;該委員會在1947年至1994年間,曾聯合美國與歐洲國家,在限制向蘇聯出口軍事及軍民兩用技術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儘管歐洲盟友因拒絕加入對抗中共戰略代理人伊朗的行動而令美國失望——這使伊朗得以對以色列發動戰爭,並幾乎取得足以威脅歐洲的核武能力——但中共對荷蘭海軍「德‧魯伊特」號巡洋艦的騷擾行為,顯示中共對歐洲的直接威脅正日益加劇。

對歐洲而言,保障自身未來安全的最佳方式,就是加入美國領導的抵抗中共霸權的行列,儘快與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金穹」(Golden Dome)導彈防禦計劃合作,並迅速增強自身的戰略核威懾力量。#

作者簡介:Rick Fisher是總部位於維珍尼亞州的美國知名智庫「國際評估與戰略中心」(International Assessment and Strategy Center,簡稱IASC)的高級研究員。

原文:China–Europe Military Relations Go Full Circle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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