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裝修工人被指兩度從觀塘安達邨住所向外投擲數十張寫有煽動性字句的紙條,呼籲選民不要投票及教唆殺害警員等。被告早前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被告並非即興犯案,而是有計劃地選擇在特別日子散播信息,最終判處其監禁10個月。
被告黃振輝(55歲,報稱地盤及裝修工人)承認的兩項控罪指,他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九龍觀塘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兩度製作並拋出具煽動意圖的紙張。案情顯示,警方在兩次行動中共檢獲59張紙條,上面寫有「殺狗官炸死黑警」、「光復香港唔好投票」及「殺死皇蟲大陸豬」等字句。國安處透過紙條上的指紋比對鎖定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不滿社會現況,以箱頭筆書寫字句並用鎅刀將紙張剪成小塊,從高處拋下以增加散播層面。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出,雖然涉案紙張的傳播範圍主要侷限於屋邨平台及附近居民,影響力不及網絡媒介廣泛及持續,但被告行為具針對性。蘇官批評,被告刻意挑選具象徵意義的日子前後犯案,並預先將紙張剪裁,顯然是有預謀及計劃。
蘇官續指,涉案文字內容明確教唆他人殺害執法人員、政府官員及內地居民,試圖將暴力行為合理化並鼓勵報復,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此外,被告以歧視性稱呼將大陸居民「非人性化」,意圖挑撥本地與大陸居民的對立,並鼓吹杯葛選舉以削弱公眾對憲制制度的信心。考慮到被告有多項案底,包括2020年曾因與示威相關的擾亂秩序罪入獄,終判囚10個月。
求情稱不懂抒發怨氣
辯方求情時引述心理專家及背景報告稱,被告原本收入穩定,足夠維持生活,唯因近年社會環境變遷及疫情影響,由全職工人淪為散工,經常待在家中「投閒置散」。報告指被告學識不高,因不懂如何控制怨氣及排解情緒,加上受到網上帖文誤導,才一時衝動犯案。
辯方續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其女兒在求情信中亦稱被告為「好好爸爸」。此外,被告因本案將面臨房屋署收回其公屋單位,家人對此感到非常徬徨。辯方強調,被告採用的手法相對「原始」,其社會影響力較低,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WKCC 236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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