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台D100主持人傑斯因曾在網上發起眾籌,去年11月遭國安處以「洗黑錢」及「資助分裂國家」罪名拘捕後獲准保釋。傑斯2月7日因節目中言論,再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蘇惠德以無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再犯為由,不准傑斯保釋,還押至5月10日再訊。

傑斯早前因在醫院留醫,8日未能出庭應訊,押後至今日開庭。社民連「長毛」梁國雄、黃浩銘、吳文遠,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到庭旁聽。

傑斯出庭時表現平靜,多人起立呼喊他的名字,亦有人高呼「加油」、「撐住呀傑斯!」聆訊期間,傑斯眼泛淚光,向旁聽席方向比心形手勢。傑斯女兒不住落淚,聆訊結束後步近羈留室,將手放在心口上,向傑斯不斷高呼「老竇」(爸爸)。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左)到庭旁聽,聲援傑斯。(余鋼/大紀元)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左)到庭旁聽,聲援傑斯。(余鋼/大紀元)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庭旁聽。(余鋼/大紀元)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庭旁聽。(余鋼/大紀元)

以黎智英案判詞 拒傑斯保釋申請

控方引用終審法院昨日(9日)頒下對黎智英保釋案的判詞,根據「港版國安法」42條(2)列明,除非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再犯,否則不得予以保釋。 控方又指,警方仍需時調查大量涉及被告的片段、言論以及財務資料,要求押後案件。

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傑斯的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辯方表示不會於8日內申請保釋覆核。

傑斯4日網上言論被控罪

關於被告傑斯(原名尹耀昇,52歲)涉嫌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a),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包括去年8月8日,即有外國向北京及香港實施制裁翌日,傑斯曾說希望特首林鄭月娥「死全家」,又指制裁只是小小懲戒,片段有不少觀看人數。

控方又指,去年8月15日,傑斯表示希望香港人借鏡烏克蘭革命,屬於露骨地暗示他人使用武力達到非法目的。

在去年9月5日,傑斯公開支持民主派35+「攬炒十步曲」,並號召他人參與第二日反對「港版國安法」及押後立法會選舉的遊行,以及於節目內表示希望港人及內蒙古獨立為族群,又對共產黨作出不當批評,顯然仇視國家和港府。

最後,傑斯被指於10月10日,以負面言詞形容五星紅旗,並且以不當及扭曲的言詞批評國家政權。

此外,指控還包括40條網台片段,指傑斯煽動他人企圖推翻共產黨,鼓吹他人使用武力例如投擲汽油彈,又指他支持公民抗命、支持香港獨立及台灣自決權、有實則行為及組織讓犯案者潛逃至台灣等。

傑斯為D100 Radio節目〈北京飯店〉、〈三點維權〉、〈上綱上線〉及〈長Q直進〉的主持人,在去年2月發起「千個爸媽台灣助學」計劃,資助受社會運動影響的學生到台灣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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