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海關高級關員因涉嫌在健身中心竊取他人錢包內現金,並於案發後多番糾纏事主,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共三項罪名。辯方於求情時強調被告因「一時貪心及愚蠢」犯案,將面臨失去工作、約200萬元「長俸」及公務員宿舍的代價。

案情顯示,報稱為公務員的被告曾志豪,與黃姓事主均為深水埗偉智里「Non Stop 24 Fitness」健身中心的會員。今年3月19日下午,事主於健身後將錢包遺留在儲物櫃內。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發現,被告曾打開該儲物櫃並取走事主的錢包放進自己袋中,片段更拍到被告當時打開錢包,內藏現金。被告同日雖向警方交還該錢包,但警員檢查時發現內裏空無一物。

被告於3月26日因盜竊罪被捕。兩日後,他透過銀行聯絡上事主,並在隨後的十多天內,多次向事主發送短訊,聲稱自己承受「巨大壓力」並要求對方銷案。期間被告不僅親自尋找事主,更向對方提供一份特定的「說辭」,引導事主向警方更改口供以撤銷控罪。

事主因不勝其煩,最終前往警署嘗試銷案。惟警員察覺事主態度突變,深感可疑,在追問下事主展示兩人的對話紀錄,揭發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4月9日警方在深水埗截獲被告,他被捕時猛烈掙扎,導致一名警員跌倒而且右手臂擦傷。

任職30年求情稱愚蠢 官候報告押後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已婚並與家人同住,投身公務員行列約30年,月薪約4.8萬元。被告過往並無定罪紀錄,是次犯案純屬一時迷失,案發後已深感悔意。因本案面臨的法律後果,被告不僅失去月入豐厚的職位,更將喪失多年累積、價值約200萬元的長俸,對其家庭經濟構成重大打擊。

海關發言人回應事件指,涉案人員目前已被停職,並強調部門對人員的操守與誠信有嚴格規範,若有違規必將嚴肅跟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決定將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以待法庭索取其心理及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WKCC 161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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