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正就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他去年6月在監獄內再被捕,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黃之鋒須繼續還押。
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今日公眾席坐滿旁聽市民,包括前社民連成員岑子杰、多名外國領事,以及前學民思潮成員。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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