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個本地足球賽季的「假波案」今日(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前港會後衛霍斌仁、中西區康樂體育會後衛盧斯安奴,以及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中介人Waheed Mohammad,被裁定串謀賭博時作弊等罪名成立。裁判官余俊翔強調,本案案情嚴重,即時監禁屬無可避免,下令將3名被告還押至5月29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同案另一名球員屠俊翹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情顯示,被告霍斌仁被指設立WhatsApp群組,與Waheed及盧斯安奴討論操縱本地賽果以在非法外圍賭博獲利。污點證人成嘉狄供稱,霍會在比賽期間以特定肢體動作向「艇仔」發送訊號,例如「拉襪」代表將會失去兩球,而「舉手」則代表至少失一球。

辯方曾辯稱涉案群組僅屬男人間的「玩笑」或「閒談」,並指霍斌仁不時發放導致他人輸錢的「山埃貼士」,藉此證明他並無操控賽果。然而,裁判官余俊翔拒絕接納此說法,認為群組內關於賠率及操縱的討論性質認真,並非所謂的「更衣室閒談」。官又指,部份賽事的失球情況與霍事先預告的內容吻合,且作弊檢測程式亦偵測到異常情況。

除了串謀作弊罪,霍斌仁另被裁定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裁判官引述港會球員莊馬仕及麥美倫的證供,指霍曾以一萬至三萬港元的報酬,誘使隊友在比賽中輸球或不要參賽。余官認為莊、麥兩人的供詞誠實可靠,並指出港會當屬實力較弱的隊伍,若資深球員缺席,必會對賽果產生負面影響。

至於第四被告守門員屠俊翹,裁判官指出其加入群組的時間較晚,而且當時群組內已較少提及相關暗號細節。由於屠在案發期間曾部份時間不在香港,亦無證據顯示他參與過任何線下實體會議,官認為不能排除他加入群組純粹是為了尋求他人協助投注,故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時提到,霍斌仁因本案令其足球生涯「完全告吹」,目前已轉投家族事業,重犯機會極低。

廉署發言人則在裁決後表示,廉署一直透過執行法律、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維護體壇廉潔。因應此案揭露的漏洞,廉署已完成對香港足球總會的防貪審查研究,建議足總檢視行為守則及球員註冊等高風險範疇,相關建議正由足總研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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