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0日)起,本港全面禁止在公眾地管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等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人員早上在金鐘一帶巡查與宣傳。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表示,執法人員在早上已向2名管有加熱煙的市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林民聰指,未來兩星期,控煙酒辦將持續在人流密集的商業區及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執法。執法初期不會預先警告,一旦發現有人在公眾地方,攜帶或吸食另類吸煙產品,會即時票控,並充公相關煙油及煙彈。
根據相關規定,若違反法例,視乎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的數量,可判處定額罰款3,000元,或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林民聰補充,若市民在法定禁煙區內吸食另類煙,將同時觸犯「禁煙區吸煙」及「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兩項法例,會被同時發出兩張罰單,即合共罰款6,000元。
林解釋,「公眾地方」的定義廣泛,包括大廈大堂、樓梯及走廊等。對於有人擔憂新例影響旅客訪港意欲。他指,本港早於4年前,已全面禁止另類煙的入口和售賣,新法例是進一步完善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措施,又指參考泰國及新加坡,禁令並無打擊旅遊業,認為影響不會太大。
當局亦會透過海關口岸、航班廣播、社交媒體及旅行社等多渠道,向境外旅客加強宣傳。
民間關注組憂助長另類煙下化
針對禁令的實施,長遠煙草政策關注組於今日回應,認為禁令不會消滅需求,只會催生更龐大的黑市,若將用家推向黑市,反而會令政府更難掌握實況。
關注組表示,過去4年禁售及禁入口後,街頭仍常見有人使用另類煙,反映成熟的黑市早已存在,擔憂部份用家會繼續經黑市購買產品。
關注組還質疑,政府容許在私人地方合法管有,但在公眾地方即屬違法。反映政府清楚知道大量市民正在使用這些產品,卻選擇只將使用行為趕離公眾視線,會讓使用行為轉向私人地方、黑市交易及隱蔽場所,反而令政府失去對使用者的直接掌握。日後無論是制定控煙措施,還是評估政策成效,將更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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