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工業村2016年發生迷你倉大火,政府其後展開全港迷你倉巡查計劃。審計署今日(29日)公布的一份有關「提升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的審計報告指出,部份迷你倉未遵從消防處或屋宇署的命令,卻未被檢控。
報告指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的目標迷你倉有129間。消防未有就34間目標迷你倉的營運者展開任何檢控行動。
審計署審查19間在2016至2021年期間首次接受巡查的目標迷你倉,發現有9間目標迷你倉由同一間公司營運,但因「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未能成功送達負責人,而且有關處所在跟進巡查期間上了鎖,消防處未能展開檢控行動。
有1間目標迷你倉在2020年發現有火警危險,消防處批准了1宗由營運者提交的延長時限申請。最新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屆滿日期為2023年12月。
有1間目標迷你倉在2020年發現有火警危險,消防處在2022年6月進行跟進巡查,巡查結果是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已獲遵從。審計署指出,營運者應提供有效的消防裝置證書,但截至2025年6月30日,營運者尚未提交消防裝置證書。
消防處檢控了92間目標迷你倉的營運者,並發出火警危險令。當中有80間(87%)在2016和2017年首次巡查期間發現有火警危險。
另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屋宇署向275個營運目標迷你倉的處所的擁有人發出的法定命令未獲遵從,當中向199個(72%)處所擁有人發出的法定命令遵從時限已屆滿,但尚未轉介採取檢控行動。特別其中有104個(52%)的法定命令是在2016和2017年發出的。
雖然屋宇署已向164個營運目標迷你倉的處所的擁有人發出警告信,但是署方在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間僅對42個處所進行巡查。
審計署建議,消防處應繼續致力對未獲遵從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採取跟進行動,並考慮加強處理長期未獲遵從個案的措施,例如申請手令以進入目標迷你倉;並採取措施確保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送達營運目標迷你倉的公司獲合法授權人士。
屋宇署亦應需要繼續致力就向營運迷你倉的處所的擁有人發出而未獲遵從的法定命令採取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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