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內間隔複雜猶如迷宮,有專家稱或是致使火災久撲不滅的原因。(Google街景)
迷你倉內間隔複雜猶如迷宮,有專家稱或是致使火災久撲不滅的原因。(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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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四級火燃燒超過一日一夜,消防員昨日仍在現場撲救。消防稱火場內間隔複雜,消防員須逐個迷你倉破開滅火,目前策略是從外圍射水進入火場降溫。至於火災期間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殉職是否涉及人為失誤,仍有待調查。不少網民在聞知張耀升殉職後,皆表惋惜。而社會各界皆有人希望向其捐款,包括張氏生前就讀的中學及大學。

九龍灣迷你倉四級火焚燒超過一日仍未救熄,火場所在大樓3至4樓部份外牆出現裂痕,屋宇署表示正與消防處緊密聯繫,留意事態發展,等火警撲滅及火警現場溫度降至合適程度後,屋宇署會派人進入火災現場作進一步視察,對樓宇內部結構深入評估。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劉振文表示,肇事樓宇1961年入伙,為一棟8層高的工業大廈。工作人員在樓宇外圍巡查時,發現樓宇外牆個別位置出現裂痕,為確保公眾安全,當局已將靠近裂痕的地方圍封,禁止市民接近。

消防處署理助理處長(九龍)江炳林昨日傍晚會見記者時表示,迷你倉以鐵皮搭建,因此沒有防火規格,同時樓內大部份迷你倉着火以及上鎖,消防需逐個爆破後滅火,但現場有超過200個迷你倉,目前只處理一部份。

消防處助理處長李亮明則說,消防出動12隊煙帽隊、45架消防車、約200名消防員協助滅火。他說目前消防滅火的策略仍是以從外圍射水入火場,灑水降溫,而現場不少鐵皮間隔已經倒塌,有利滅火用水深入火場。

消防調查是否指揮失當

有記者追問是否有人錯用鼓風機導致死灰復燃,因而造成有消防員死亡。李亮明表示,鼓風機作用是散煙散熱,配合掩護水簾,有助救援及滅火工作,而火警樓層面積為40米乘60米,並且有200多塊鐵板圍封,認為一部鼓風機並不會影響火勢。但他說消防處會調查是否有人指揮失誤。

據悉,火災現場通道狹窄,有如迷宮,其中大樓3樓全層被分隔成200個細小迷你倉。而事發迷你倉內,有分大倉及細倉,分別約為200多平方呎,及約50平方呎,每個倉都有獨立密碼鎖頭。

曾任消防員的消防顧問梁錦得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從迷你倉的平面圖可見,現場有很多「掘頭巷」,每一個通道均有盡頭,加上外圍被鐵皮遮擋,造成通風問題,令救火時難以疏導濃煙。他說鼓風機有助增加空氣流量,只要鼓風機與射水方向一致,就能將熱空氣導向希望散熱的位置。但他補充,鼓風機有助消防員處於下風位救火,有水花噴出也能幫助消防員降溫,但如果有關策略失敗,有可能會令火勢加大。

火場間隔致久撲不滅

是次火警燃燒超過30小時,至截稿時仍未撲滅。梁錦得表示,迷你倉用鐵皮板作間隔,遇熱容易倒塌,有可能遮蓋火源,因此消防員需要逐個迷你倉「爆門」,移開鐵皮,翻起灰燼方能滅火,因此延長救援時間。消防主任協會主席楊儉生則估計,迷你倉可能擺放不少可燃物品,令火場持續高溫,火勢一直未止。

他說,舊式工業大廈沒有強制灑水系統,但目前工廈有不同用途,某些用途可能會造成火警危險,且貨物數量也沒有限制,因此認為當局應要求舊工廈業主加裝灑水系統,且規管場地用途,禁止作高火警風險之用。

各界為殉職消防員募款

本次火災造成一名消防員殉職,另有七名消防員受傷。早前傳媒報道,有前線消防員不滿在火場情況未明朗,就有指揮官派遣煙帽隊進入火場,致使同袍迷失在火場中,被救出後送醫不治,而與指揮官發生肢體推撞。消防主任協會主席楊儉生澄清,當時在場的消防員雖然情緒激動,但未有發生打鬥。

殉職的消防員為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事發後大批網民在網上留言悼念,不少人為其感惋惜。有消息指,張耀升屬於強積金公務員,且年資較短,因此獲得的恩恤賠償有限。但張氏遺下一名4個月大的稚子,家庭有較大經濟需求,有關方面希望可以為他的遺屬籌到1,000萬元。而消防主任協會稱因收到不知來源的網站稱要為張氏募捐,為防止混亂,在取得張氏遺孀同意下,公開其滙豐銀行戶口號碼,呼籲熱心市民可直接將善款存入有關賬戶。張耀升就讀港大時所屬的偉倫堂,其舊生會亦為他發起募捐。

議員去年曾提質詢 大律師籲監管

翻查資料,去年至少有2名立法會議員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問及關於迷你倉的問題,當中鄉議局劉皇發曾問及迷你倉發生火警時的灌救方法。當時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僅表示,消防人員在接報到達現場後會從多方面作風險評估,制定滅火策略,且透過觀察現場環境不斷作動態風險評估。至於會否涉及危險品,黎棟國則說消防員在處理有關涉及危險品的事故時,可憑物品上的標記、包裝,判斷是否涉及危險品及其類別。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政府需要留意地契列明工廈用途,是否能當作貨倉之用,倘若與審批入則時的用途不符,可能會違反建築物條例。他又說,迷你倉的間隔是否影響走火通道未明,而存放物品也未能一一查明,當中可能有易燃物,且大量重物也可能超出大廈設計時的承載力。

大律師陸偉雄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營運迷你倉的公司,未必知道不是每座工廠大廈都適合改作迷你倉,「不是說有足夠地方就可以的。是最緊要那個公契容不容許那些地方作為迷你倉的用途。」他解釋,每一座大廈都有特定的涉及用途,設計當初未必會預計以後會用作迷你倉,「現在你後期改建了的,一來違反了土地用途,二來設計令到走火通道或者通風設備是真的差一點了的。所以這個我相信是政府要注視、要監管。」

他認為,畢竟香港地少人多,每個家庭的居住單位細小,迷你倉的興起能解決儲物問題,因此不能說迷你倉的概念有誤。陸偉雄認為當局應該正視問題,加以規管,包括查看迷你倉的涉及間隔是否符合消防條例,又說加強執法並不困難「因為每個迷你倉都有賣廣告,登記的,政府就因應每間鋪頭,現在查一下那棟大廈,究竟給不給做迷你倉」。

迷你倉無水火險 用家或須自負

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大火發生超過30小時(至截稿),仍未救熄,有在倉內寄存物品的苦主表示,收到警方重案組的聯絡,稱要向租戶協助調查,跟進是否有人擺放可疑物品,引致火災。

而時昌迷你倉昨日也發表聲明,稱認為此事為客戶帶來遺憾,尤其當中有人遺失有個人意義的物品,承諾在現場解封後會安排每一位受影響的客戶檢視自己的物品。聲明又表示,已聯絡100名客戶,會繼續與其餘客戶跟進。

聲明中提及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殉職一事,時昌稱已經成立專責小組,審核所有迷你倉的消防安全問題,會研究加強消防裝置。該公司的網頁亦轉為黑白色。

時昌創辦人時景恆早前表示,租約當中不包水火保險,但會考慮向受影響租戶賠償。而大律師陸偉雄則說,事件中受損失的人,可向對方索賠,但說租用迷你倉的情況與租用銀行保險箱情況類同,用家須自負財物損失的風險。

而香港保險業聯會則在其社交網站貼文,稱倘若租客為貨倉當中某件私人物品購買「財務意外保險」,萬一出事,會得到某程度的金錢賠償,而賠償通常按照物品損壞時的市價計算。但聯會提醒市民,在租用迷你倉之前,要自行留意所揀選的場地是否符合各種法例要求,包括倉內有無灑水系統等防火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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