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用「高才通」來港的大陸男子,涉管有「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碩士畢業證書及成績表,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他今(2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5月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持雙程證的被告李志成(38歲)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控罪指,他在2025年6月8日在港遭入境處截查時,明知或相信一份看似由「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發出的學歷文件副本屬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解釋下予以保管或控制該文書。
辯方結案陳辭指出,虛假文書控罪的定罪前提,須是證明文件本身是否刻意偽造,如有官方印章、授權簽名等;如果單純只憑頒發學歷的機構未在港註冊、學歷不獲本地官方認可,就不能直接推定文件屬偽造。
辯方並指,控方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涉案的「基輔大學」在被告就讀的2010至2012年間,無以任何形式辦學,教育局證據只顯示2025年的查冊結果,指「基輔大學」未有根據相關條例在港註冊。控方亦未有查閱公司商業登記或向「基輔大學」查證。辯方又引述教育局證人稱,遙距非本地課程毋須註冊,故涉案課程仍有可能存在。
至於被告在2024年2月3日遞交身份證申請表時,否認擁有該碩士學歷,辯方解釋,被告或因知悉該學歷在港不獲承認而如此申報,並非因學歷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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