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早前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兩罪,須還押至本月28日。他早前發出公開信,揭露其名下兩個銀行戶口早於去年底在不知情下被凍結,質疑此舉會影響其法律代表權及保釋安排。警方回應稱,受影響人士可申請動用部份財產以支付生活開支或法律費用。

一份署名黃覺岸、於3月25日撰寫的兩頁「公開申訴書」近日曝光。王在信中透露,其於滙豐及東亞銀行、屬「生活所必需」的戶口,早於12月初已被國安處凍結,但他直至今年1月28日、即被捕後7星期經親友告知才知悉事件。

王岸然指出,他被捕前獨居,水電煤及管理費等日常開支均由相關戶口自動轉帳,收入則主要來自YouTube收益及高齡津貼。他在信中質疑,在資產被凍結下「如何交保釋金?」並詢問若法援申請未獲批,在失去資金控制權的情況下,「如何自費請律師打這場官司?」

王在信中提到,曾致函國安處要求解釋及申請解凍,但未獲回覆;而申訴專員公署則表示無權受理,建議其向投訴警察課求助。警方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執法部門若有合理理由懷疑財產涉及危害國安罪行,可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發出書面通知禁止處理相關資金。警方強調,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並指受影響人士可申請動用部份財產以支付生活開支或法律費用。

現年71歲的退休人士黃覺岸,被指於2025年12月3日在YouTube頻道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詳情。控方指出,被告在知悉或懷疑國安罪行調查進行期間,無合理辯解而披露查訊細則,涉嫌罔顧該行為是否會妨害調查,因而首度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提出起訴。此外,被告亦被指在去年1月至12月間發布具煽動意圖的陳述、相片或影片,意圖引起對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或特區機關的憎恨與藐視。

案件於3月12日提訊時,被告未有法律代表,自行持文件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透露,法援署需時審視被告的財政狀況,遂建議押後聆訊,並詢問被告若法援申請失敗會否自費聘請律師。法官在庭上表示:「希望你成功啦,除非你好多錢……納稅人畀錢,何樂而不為?」被告隨後提出保釋申請,但遭控方反對,法官終決定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303/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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