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受宏福苑大火影響的7幢樓宇居民可於4月20日起分批返回單位執拾,但政策規定上樓手續須由業主登記作實及分配名額。有租客批評安排荒謬,指業主並非實際居住者卻掌握「生殺大權」,促請政府考慮「租客優先」安排。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回應稱,將透過「一戶一社工」作彈性處理。
有傳媒報道,宏道閣17樓租戶衛母年屆七十,火災前獨居於該單位。其家屬衛先生表示,單位內絕大部份財物,包括現金、金器及證件等均屬母親所有,價值達5至6位數。雖然雙方已終止租約和清還按金,但業主在分配上樓名額時態度強硬,堅持佔用4個名額中的3個,僅留1個名額予衛母。
衛先生透露,曾向業主解釋長者難以獨自搬運財物,而且17層樓梯對長者體力挑戰極大,但業主拒絕讓步,更直言:「你自己找何永賢溝通。」衛先生批評制度僵化,未有考慮物資實際佔比,促請當局安排業主與租戶分開時段上樓,並讓租客優先入屋以保障財物安全。
一家三口僅獲兩位
另一名宏道閣30樓租客丘先生亦面臨類似困局。他指業主表明會佔用兩個名額,導致其一家三口只能派兩人上樓,14歲兒子無緣返回單位。丘先生直言,災後登記資助時是由住戶負責,現在取回私人財物卻由業主決定名額,形容安排「好荒謬」。
由於受災樓宇缺乏電力而且樓梯狹窄,丘先生表示會捨棄行李箱,改以大型背囊搬運電腦、家人口述遺物及利市錢。他同時擔心政府規定「同進同出」的限制,若在走廊等候的業主因環境惡劣提早離開,租客或會被迫縮短原本僅有的3小時執拾時間。此外,丘先生亦提到有喪親租客因業主要求隨行,令其女兒可能無法上樓取回亡母遺物,造成終生遺憾。
針對連日來的爭議,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今日(2日)表示,當局已知悉租戶與業主就上樓安排存在不同意見。相關居民可向負責的社工反映困難,當局會針對個別個案採取彈性處理方式,確保災民能有合理的上樓安排以取回個人物品。@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