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全面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計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5日)於立法會表示,當局已預留30億元以制定全新資助計劃,預計檢討工作將於明年年初完成,屆時將敲定細節並諮詢立法會。針對強制驗樓及大維修工程中出現的「圍標」黑幕與不必要工程,政府正研究修例要求大型維修工程必須聘請獨立專業人士監督,並考慮分拆檢驗報告與工程監管,以杜絕人員「一條龍」誇大檢驗結果。

強制驗樓計劃自2012年推行至今,屋宇署已向約9千幢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當中約七成年屆50年以上。甯漢豪指出,政府自2018年起已投入190億元,夥拍市建局推行多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目前在「樓宇更新大行動2.0」下,約有3,800幢樓宇獲得資助,其中約1,760幢由屋宇署代辦工程,比例接近一半。

有議員在口頭質詢時表示,接獲不少屋苑代表反映,聘用註冊檢驗人員後的結果幾乎均顯示須進行大維修,質疑人員存在利益衝突。甯漢豪回應稱,當局正研究強制驗樓計劃不再由註冊檢驗人員負責「一條龍」工作,即發出檢驗報告後再負責監管工程,未來計劃在不同階段透過市建局重新招標,避免相關人員為招攬業務而不必要地誇大檢驗結果。

招標平台擬交市建局評標

為提升招標過程透明度,當局擬推出加強版「招標妥」,由市建局負責評標、招標及聘請檢驗人員的流程。當局亦會為投標的顧問或承建商設立嚴謹的預審名單,包括進行背景審查及過往表現紀錄。有議員建議利用人工智能識別圍標風險,甯漢豪認為整合過往數據是必需的環節,具體細節正在探討中。有關招標平台的修訂建議預計今年5月提交立法會諮詢。

在法例修訂方面,民青局正擬定《建築物管理條例》五大修訂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及大額採購的業主參與門檻、限制授權票數量,以及要求工程顧問申報與承建商的關係。此外,政府預計於今年下半年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擬將所有大型維修工程列為「第一級小型維修工程」,強制要求聘請獨立專業人士擔任監工,以保障施工安全與質量。

對於有議員建議優化強制驗樓計劃的目標樓宇評分制度,甯漢豪強調,法例並非要求所有年屆30年的樓宇必須檢驗,屋宇署是按風險為本準則揀選樓宇。現行制度中,約七成份數考慮「樓宇狀況」,「樓宇管理」(例如是否三無大廈)及「樓齡」各佔一成,餘下一成則考慮是否有懸臂式結構。她相信,管理妥善、設有維修基金且狀態較佳的樓宇,獲發驗樓通知的機會相對較低。

此外,有議員關注業主對維修「有心無力」的問題,建議參考消防處代辦消防令的方式。甯漢豪回應指,屋宇署近年已加強代辦工作,特別是涉及外牆石屎剝落的個案,未來會繼續讓代辦工程更早展開,以支援無能力處理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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