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當局號稱「依法治國」,但其「反腐」被指是黨內鬥爭,時常拋開法律程序。習近平當局對屬於人大代表的高級將領張又俠、劉振立的處理,程序是否也不正常?
《大紀元》核查多名任上落馬的中央軍委成員,包括房峰輝、何衛東、李尚福、張又俠和劉振立的公開處理程序。
房峰輝
2017年8月從公眾視野消失。
2018年1月9日,中共新華社報道,中共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房峰輝(中共中央軍委原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處理。
中共中央軍委和中共國家中央軍委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前者是黨的機構(由中共中央產生),後者是國家機構(由全國人大產生),組成人員基本相同。
2018年2月24日,中共人大網發布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公告,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房峰輝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房峰輝的代表資格被終止。
人大常委會未單獨公告免去房峰輝的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職務。
2018年10月16日新華社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軍委對中央軍委原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房峰輝被開除黨籍。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官媒並稱房峰輝此前已被開除軍籍,取消上將軍銜;
2019年2月20日,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綜上,房峰輝首次官宣落馬,是失蹤數月後,在2018年1月9日直接被通報犯罪,移送軍事檢察機關處理,隔月才通報其人大代表資格終止。人大常委會也未單獨公告免去房峰輝的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職務,或形同視為落馬後自動失效。
李尚福
李尚福2023年8月29日最後公開露面後消失。
2023年10月24日,中共新華社報道,中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免去李尚福的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職務,免去其國務委員、國防部部長職務。李尚福當時仍是二十屆中央委員、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這裏免去的是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而李尚福的中共中央軍委委員職務,直到2024年2月才在國防部官網「高層」欄目中被移除(不再列名),但官方未單獨發文公布該黨內職務的免去決定。
新華社2024年6月27日稱,6月27日,李尚福被開除黨籍,終止中共二十大代表資格,將李尚福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軍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李尚福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陸軍上將軍銜。
報道還提到,2023年8月31日,軍委紀委監委已對李尚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但這一消息是事發近一年才公布。
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確認對李尚福的開除黨籍處分。
2024年9月13日,中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公告: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李尚福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李尚福從2024年6月被移送起訴至今已超過1年半,官方未發布任何判決消息。
綜上,李尚福2023年8月29日最後公開露面後消失,10月人大常委會通報免去其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職務,但人大代表職務仍在。李尚福2024年6月27日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2024年9月13日才被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何衛東
何衛東2025年3月11日出席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式後消失;2025年10月17日中共國防部官宣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軍籍。2025年10月下旬的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確認開除其黨籍。
2025年10月28日下午,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結束。該會任命了張升民為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前任副主席何衛東被免職。
202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何衛東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其代表資格終止。
綜上,何衛東在失蹤數月後,先被開除黨籍、軍籍,但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就已被全國人大常委會通報免去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和人大代表職務。
張又俠、劉振立
張又俠、劉振立於今年1月20日缺席中央黨校的黨內「學習會」,1月24日,中共國防部消息稱,張又俠、劉振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2月26日,中共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宣布罷免19名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其中9人為軍方將領。張又俠和劉振立未被列入罷免名單。
此前的2月2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由於人大常委會會議通常在月底舉行,此次會議被外界指是緊急「加插」,而且只有一天,有猜測認為可能涉及免去張又俠的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以及劉振立的中共國家中央軍委委員職務,並且免去兩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但最終未坐實,僅宣布終止其他多名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
綜上,張又俠和劉振立目前仍保留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如果參照房峰輝、李尚福和何衛東的前例,張、劉的人大職務及中共國家中央軍委職務的免除,可能還要較長時間,至少在被開除黨籍、軍籍之後,或到中共二十屆五中全會。
總結:人大職務反而最後免除 中共黑幫不講法律
在世界上有議會或類似機構的國家,議員身份通常都帶有一定程度的保護作用,這在國際上被稱為議會豁免權。特別是議員在任期內不受逮捕、拘留、搜查、起訴(或需議會特別許可)。但現行犯(flagrante delicto)、叛國罪、嚴重暴力犯罪通常是例外,且各國實施情況差異較大。
作為專制政權,中共的《憲法》在紙面上雖然明確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理論上擁有立法權、重大事項決定權、人事任免權、監督權等最核心的國家權力。但在中共一黨專政之下,這個機構被視為「橡皮圖章」(rubber stamp),人大代表則被稱為「舉手機器」,是配合中共專制統治而存在。
中共《憲法》第74條規定:全國人大代表,非經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很多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包括中共黨員)會先被要求辭去代表職務或被罷免,然後再正常走司法程序,這樣就繞過了「許可」環節。如果不走這條路,就必須走許可程序。
從前述案例看,對這些軍方高級將領的處理,中共官方程序通常包括被消失、免職、開除黨籍/軍籍、移送司法等環節,最終才是罷免人大代表。作為號稱權力機關成員的人大代表,本來這個身份能對人身有一定程度的保護作用,但現實甚至是人已被移送起訴之後,人大職務才被罷免。
2月26日人大常委會議宣布罷免的9名軍方將領,包括李橋銘、沈金龍、秦生祥、于忠福、李偉等5名上將,此前部份人有出事傳聞,但大多數未見官宣。這些官員因為有人大代表身份,才有官方公開處理訊息,許多並非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高官,失蹤後如人間蒸發。中共無論之前對官員的「雙規」,還是後來的「留置」,還是變相拘捕的內部審查,本身都一直被批評是游離於法律體系之外。
中國問題專家李林一表示,中共歷來被稱為黑幫,現任中共黨魁習近平則被稱為「黑老大」,他在內鬥中將中共黑幫治國發揮到了極致,根本不講規矩或法律程序。當然,這些被清洗的人大代表,本身不是民選,也不代表人民,所有高官也都不是民選。所以外界不能以正常國家來看待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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