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今(1日)生效,劏房經營者今起可向房屋局轄下的分間單位專責小組登記。政府表示,簡樸房制度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首年先接受登記,次年才開始執法,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
政府表示,新制度推展的首年(今起至明年2月28日),房屋局會重點推動現存分間單位的業主,儘快遞交登記申請,以取得36個月寬限期(明年3月1日起至2030年2月28日),申請費全免。48個月的登記寬限安排,與業主或營運人有合理時間,為單位進行所需改造工程和提交認證申請。政府指,現存的分間單位無論是否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均歡迎先登記以取得寬限期。
| 遞交簡樸房認證申請 日期 |
簡樸房認證申請費(以每個分間單位計) | ||
| 分間單位所處的已登記樓宇單位 在2026年3月1日至 2026年8月31日期間 遞交寬限期登記申請 |
分間單位所處的已登記樓宇單位 在2026年9月1日至 2027年2月28日期間 遞交寬限期登記申請 |
其它 分間單位 |
|
| 由2026年3月1日至 2027年2月28日 |
申請費全免 | 申請費全免 | 申請費全免 |
| 由2027年3月1日至 2028年2月29日 |
1,500元 | ||
| 由2028年3月1日至 2029年2月28日 |
1,500元 | ||
| 由2029年3月1日起 | 3,000元 | ||
到登記期結束後,明年3月1日起,房屋局就會對違法出租無登記、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違者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政府強調執法會持務實、以民為本和風險為本的原則,情理兼備及有序執法,以確保分間單位住戶不會因相關執法行動流離失所。房屋局會透過由局方聘請的6隊分間單位區域服務隊,協助有需要的受影響住戶在私人市場上尋找其它居所,及協調其它房屋資源(例如過渡性房屋、單身人士宿舍、中轉房屋、臨時收容中心等)提供暫時安置。
在簡樸房制度下,分間單位須符合8個範疇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包括單位實用面積不得少於8平方米;樓底高度至少為2.3米;配備獨立分隔的廁所,若為「黑廁」,則需安裝人工光照系統及通風設備;廁所外需設置一個供水處和洗滌盆,並配備獨立水電錶。並符合相關的通風與光照、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等要求,取得簡樸房認證後,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房屋局:料七成劏房小執整即符要求
房屋局副秘書長王明慧日前向傳媒稱,相信近8萬間(佔整體約七成)的現存劏房,在小規模執整後便符合簡樸房要求。其餘約三成(約3萬間)要大規模改裝的劏房,最大困難為不符合最低面積標準,要減少分間數目,但預料因利潤關係,該三成劏房不一定全數退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