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周三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發布的新提案顯示,英國、法國、澳洲和日本等40多個國家的遊客在申請入境美國時,將被要求提供過去五年的社交媒體歷史記錄。

這一提案已進入60天公示期,並向公眾徵求意見,目前尚未最終確定,未來可能會有所修改。

目前,來自美國免簽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國家和地區的旅行者,可以通過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申請赴美,最長可在美停留90天,費用為40美元。

根據CBP的新提案,來自這些免簽地區的旅行者在填寫ESTA表格時需要提供額外訊息,最受關注的是,社交媒體審核將成為ESTA申請的必要步驟。申請者將被要求提供過去五年的社交媒體記錄。

有關提供社交媒體資訊的問題最初在2016年被加入ESTA申請表,但該部份被標註為「可選」。根據CBP網站的訊息,如果申請人沒有回答該問題,或者根本沒有社交媒體帳戶,仍然可以提交ESTA申請,並且不會因此被作出負面解讀或推論。而CBP的新提案將使社交媒體審查成為必選項。

新提案還顯示,CBP將在可行的情況下,在ESTA申請中增加若干「高價值數據項」,作為現有申請所需填寫訊息的補充。

這些高價值數據包括:

a. 過去五年使用的電話號碼;
b. 過去十年使用的電子郵箱地址;
c. 電子提交照片的IP地址及元數據;
d. 家庭成員姓名(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
e. 家庭成員過去五年使用的電話號碼;
f. 家庭成員出生日期;
g. 家庭成員出生地;
h. 家庭成員居住地;
i. 生物特徵訊息——面部、指紋、DNA和虹膜;
j. 過去五年使用的商務電話號碼;
k. 過去十年使用的商務電子郵箱地址。

除了社交媒體審查外,CBP還打算更新ESTA申請網站,要求申請人提供面部照片或自拍照,以改善審查流程,使CBP能更好地確認申請人本人就是用來申請ESTA的證件持有人。

CBP說,目前,申請人可以委託第三方代為申請ESTA,儘管此次更新不會取消這一選項,但第三方(例如旅行社或家庭成員)將被要求提供ESTA申請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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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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