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楊蘭蘭案10月17日進行第三次提訊,被告本人再度缺席之際,據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道,楊蘭蘭在沃森灣精英街區的豪華海景公寓已經徹底搬空。原本封閉的公寓空無一人,窗簾敞開。楊蘭蘭停放在地下車庫的豪車也消失不見。

當地房地產經紀公司一名代表業主表示,他不能就楊蘭蘭的租約發表評論,因為他被告知不准發聲。

震驚之餘,大家都在問:楊蘭蘭去哪了?

按說這類案情當事人在案件未決時,極少主動搬離固定居所。全面撤離意味著三件事:斷開司法執行的固定投射點,避免警方上門拘捕;提前轉移資產,防止車輛或住址成為拘押或查封線索;進入「可消失狀態」,為潛伏或外逃預留空間。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楊蘭蘭的消失不是慌亂逃跑,而是高度有準備、有節奏的「架空現實身份」的第一步。「搬空」是一個清晰訊號:她將自己從原社會軌跡中抽離。

那麼楊蘭蘭是否已經逃離澳洲?

如果她的護照尚未被司法限制,確實存在提前出境的物理可能。但目前來看這種可能性並不大,因為她的代理律師科恩(John Korn)表示,正在與警方高層通訊並與車禍受害者商談,如果相關談判有了結果,楊蘭蘭就會出庭。他還說,法庭可能通過電話聯繫楊蘭蘭。若楊蘭蘭已離境並決定不再回澳,律師進一步周旋的意義會大幅降低。

因此更合理的判斷是,她楊蘭蘭極可能仍在澳洲境內,但已轉入隱蔽住所,以等待11月14日前的談判結果。出境不是她的第一步,而只是為應對司法談判失敗的後備方案。

若談判失敗,楊蘭蘭會外逃嗎?

完全可能。其外逃不外乎三種:一是返回中國大陸,這不僅是為了逃避司法懲罰,更是重新進入可受保護的政治空間;二是前往無引渡或引渡難度高的第三國,如阿聯酋、柬埔寨、俄羅斯等。三是以港澳門或東南亞作為跳板中轉,回中國或其它國家長期潛伏。三者並非平行選項,而是不同階段的串聯策略。

如果楊蘭蘭外逃,中共是否會提供協助與庇護?

我認為不排除這種可能。

從動機來看,若楊蘭蘭擁有高價值訊息、資金背景或社會關係鏈條,一旦繼續留在澳洲司法程序中,其聯繫網絡可能被偵查程序公開化。這種情形下,將其回收至可控範圍(即中國境內)反而符合中共行為邏輯。

從歷史來看,中共以往確有在境外案件中「提前撤離涉案人員」「協助規避司法曝光」的先例。所謂協助不必表現為外交護照或公開介入,資金轉移、路線安排、第三地接應、身份保護均屬可操作區間。

從結局來看,若楊蘭蘭回國,外界無法再取得其行蹤,亦難以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她從司法風險主體轉化為置於政權可控視野內的資源,僅從利益最大化視角,這對中共而言並非不合理選擇。

接下來,11月14日將是楊蘭蘭案的明確分叉點。因為法院已同意把案件推遲到這一天,並要求楊蘭蘭屆時要出庭抗辯。

若楊蘭蘭出庭,表示談判有進展,風險可控。若她再度缺席,大概率意味著司法破裂,逃逸計劃進入執行階段。一切取決於談判是否成功。

楊蘭蘭案遠非一樁單純的車禍責任糾紛,而是當代中國人身上長期存在的一種「結構性命運」的縮影:他們在自由社會觸犯法律,卻又帶著一種對司法的深層恐懼與對政治庇護的依賴本能,在兩種制度之間尋找一條生路——不是面對,而是規避;不是解決,而是脫身。

11月14日不會終結這件事,但它會決定這宗事件從「司法案件」走向「潛逃事件」,還是進入「政治回收階段」。真正意義上的戲,可能從那一天才正式開始。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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