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間酒樓涉嫌非法聘用6名持訪客簽證的大陸女子表演舞蹈,入境處調查後,向該酒樓公司及其董事分別提出6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控罪,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入境處早前接獲舉報,指該酒樓安排表演活動吸引顧客。執法人員突擊巡查期間,發現6名女子身穿民族服飾,在場內跳蒙古舞。經查證,她們均持訪客簽證,未獲工作許可,涉嫌以表演換取報酬。

入境處表示,根據《入境條例》第17I條,任何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涉事公司董事已被捕並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將於稍後在法院提堂。

當局強調,僱主在聘用員工前,必須核實其身份及工作資格,切勿以身試法。業界人士亦呼籲,餐飲業安排表演節目時,應確保所有表演者合法受僱,以免誤墮法網。

案件編號:KTCC 123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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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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