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福建村民田某(ShuQiang Tian)因反對中共政府的「強制拆遷」政策聲稱遭到迫害,於美國申請庇護,但被移民法官(IJ)和移民上訴委員會(BIA)駁回。經多年上訴,紐約第二巡迴法庭於3月5日裁定,BIA未考慮重要證據,因此撤銷決定並將案件發回重審。
抵美申請庇護 因抗議強拆遭遇威脅
田某於2014年9月持商務簽證抵美,次年2月申請庇護、暫緩遣返及《禁止酷刑公約》(CAT)保護。他聲稱因反對中共政府未合理賠償的拆遷政策遭到威脅和迫害。
根據法庭文件,田某與家人是農民,居住在福建省儒江村。2011年3月10日,中共政府代表通知田某及村民,將拆除他們的房屋,開發新住宅。政府原本承諾擁有產權證的村民可獲得100%賠償,1990年後建造的房屋則賠償70%。然而,田某和多數村民並未持有「產權證」,最初僅獲得50%賠償,後來提高至70%,但田某仍拒絕接受。
2011年5月10日,政府開始拆遷,但因儒江村的房屋多為「連體式」結構,拆除部份房屋將影響所有住戶。當天,田某與拒絕補償的村民封鎖道路,抗議政府的不合理拆遷,並舉起寫有「公平公正,取消拆遷協議」等標語的橫額。
然而,當地公安迅速鎮壓,使用盾牌驅散人群,並用警棍毆打抗議者。田某與十二名村民被逮捕,送至當地派出所「接受教育」,公安稱抗議是「非法的」、「違反了國家利益」。田某雖然認為抗議合法,但承認封鎖道路屬違法行為。最終,他在簽署「不再抗議」的承諾書後獲釋。
釋放後,政府官員警告田某,如果他現在接受政府的提議,將在一個月內獲得房屋價值70%的補償,但如果他拒絕簽字,不僅得不到任何補償,還可能面臨房屋強拆,甚至「可能會死人」。在脅迫下,田某於2011年5月23日簽署協議並搬離,但政府未兌現承諾,並切斷田某搭建的簡陋木屋之水電供應。
指控腐敗慘遭毆打
三年後,田某仍未收到賠償,他前往拆遷辦公室理論,並指控政府貪腐、官商勾結。政府人員隨即報警,公安將田某銬上手銬帶走,質問他為何「製造麻煩」。公安命令田某跪下,隨後踢打其背部、臉部和頭部,導致其腫脹流血、耳膜穿孔。田某翌日就醫,醫療記錄證實了他的傷勢。臨釋放前,公安警告田某不得「再鬧事」。
直到2018年5月,田某的家人才獲得安置,搬入新居。但此時田已赴美國尋求庇護。
法院裁定重新審理案件
雖然BIA駁回了田的庇護申請,理由是他未能證明所遭受的傷害源於政治觀點,此外,田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若被遣返回中國,他遭受酷刑的可能性超過50%。IJ認為,「此處所發生的起訴不一定構成迫害」,因為田承認參與了非法活動,包括封鎖村莊道路和在政府辦公室內抗議,這導致了他的逮捕。
然而,第二巡迴法庭指出,田的抗議背景及政府對其行為的回應表明,他所遭受的迫害是基於政治觀點。此外,他提供的證據顯示,這些迫害模式與中共對異見人士的歷史性打壓相符。例如,田在公開反對政府的拆遷政策後,多次遭到威脅、逮捕及身體攻擊。他的第一次釋放以簽署不再抗議的承諾書為條件,第二次逮捕則發生在他指控政府官員貪腐之後。
此外,IJ和BIA未能充份考慮田的逮捕是否基於虛假指控。他在封鎖道路後未被正式起訴,而是在「接受教育」後被釋放,隨後因批評官員貪腐再度遭到毆打。「再教育」成為中共壓制政府批評者的工具,而中共對中國農村因強制拆遷和土地徵用引發的大規模抗議進行了暴力鎮壓。這些事實表明,中共政府可能基於政治動機對田實施迫害,但BIA未對此進行適當評估。
此外,第二巡迴法庭認為,BIA在考慮田的《禁止酷刑公約》請求時,未能對其被遣返後遭受酷刑的可能性進行充份評估。因此,巡迴法庭裁定,案件需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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