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案件今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入第142日審訊。控方指,黎智英曾於網台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提到「分裂(dismember)中國」。黎否認提倡分裂中國,當時僅表達中國不屬於國際社會成員的觀點。
控方指2020年11月29日,美國記者紀思道(Nicholas Kristof)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表示,有人將美國為香港及黎智英發聲視為西方試圖「分裂」(dismember)中國的舉動,並擔心這種錯誤說法。黎在節目回應說,這種觀點並非全然無據,並補充稱若將自由世界「非常危險」的理念引入中國,必然會導致「分裂」(dismember)。
此外,在2020年12月1日播出的相同節目中,黎智英稱,美國拜登政府應認識到對中共採取強硬態度的重要性,避免採取縱容或軟弱的立場。黎還提到,美國在與中國交往時,可以將香港及維吾爾族的人權議題作為談判的先決條件。控方質疑,這是一種敵對行為,意圖迫使中國妥協。黎則反駁,表示在他看來,人權與自由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將這兩者與貿易掛鉤的提議合乎情理。
控方再出示了黎智英於2020年7月中發給Mark Simon的信息,內容顯示前國務卿蓬佩奧的助理Mary Kissel曾就美國與香港關係斷裂一事徵詢黎的意見。黎智英回覆說,他認為美國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是正確的舉措,因為關閉香港這扇窗口能更有效地讓中國接受美國的條件;信息還提到,對中國實施制裁有助於遏制中共對香港的壓迫。
控方強調,黎智英清楚Mark Simon會將這些信息轉達給Mary Kissel,換言之,黎是在直接呼籲制裁中國。此外,黎希望美國終止香港特殊待遇的行動能持續下去。黎智英在庭上否認這一說法,辯稱他的信息僅僅是回應提問,而當時香港的特殊待遇已不復存在,他並未想延續。
控方指黎智英的行為是為美國爭取利益,而非香港。黎否認,並強調自己為香港爭取自由。2021年6月,《蘋果日報》刊登了一篇由方圓撰寫、標題為〈美國離間中俄,中共有苦自知〉的「蘋論」文章,文中指出「此後西方各強國齊心,脅迫中共遵守國際規則,又在經濟和科技上圍堵,中共遲早吃不消。到最後,除了低頭,也只有拼死一戰了」。黎在法庭上表示,這篇文章並非他所寫,也不一定反映《蘋果日報》的立場。控方則認為,黎知道該文意圖煽動仇恨。黎對此予以否認。
控方已結束對黎的盤問,接下來將由辯護方進行覆問。辯護方計劃於星期三展開覆問,預計需要一天時間,已得到法庭同意。辯護方同時確認,不會有其他辯方證人需要出庭作證。覆問結束後,法庭將處理專家證詞以及進一步確認案情等事項。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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