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20日上路,中選會19日表示,累計收到64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而20日起送件者將適用新法規定。
台灣中選會表示,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罷法)修正條文於18日公佈施行,該法律修正,增列提議人及聯署人於提議及聯署時應附台灣身份證正反面副本規定,中選會已配合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聯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及提議人名冊及聯署人名冊格式。
台灣中選會指出,因應選罷法新法公布,已配合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聯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增列提議人名冊及聯署人名冊未附台灣身份證正反面副本不予受理,以及台灣身份證副本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應予刪除等規定。
台灣中選會說,提議人名冊及聯署人名冊格式,則增列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副本規定。該修正條文也將施行,修正後提議人名冊格式已上傳中選會網站「選舉罷免表單下載」專區。
台灣中選會說明,選罷法修正公佈施行日起提出的公職人員罷免案,適用新修正的法律規定;至於該法律修正公佈施行前提出的公職人員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此外,台灣中選會提醒此次選罷法修法也新增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假冒提議或聯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請民眾務必遵守法律規定,以免觸法。
台灣中選會統計,自2月3日起至19日傍晚5時30分止,累計共收到64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罷免案(部份案件罷免對象為同1人,或經不予受理程序後重行送件者),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據全台罷免團體統計,提議罷免的國民黨或泛藍無黨籍立委包括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謝衣鳯、陳超明、邱鎮軍、林沛祥。
此外,被提議罷免的民進黨立委包括吳思瑤、吳沛憶、蘇巧慧、吳琪銘、李坤城、張宏陸、黃捷、許智傑、林俊憲與陳俊宇等人。
另外,還包括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鄭文婷與南投縣民進黨議員陳玉鈴、蔡銘軒等人。此外,還有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也被提議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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