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停職的38歲的警隊總督察何兆東被指多次向一名牽涉詐騙和襲擊案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以及涉嫌與妻子收受該商人總值逾114萬元現金和禮物,被控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等罪。案件今日(23日)於區院再訊。
何兆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沒有代表律師,今日親自應訊,稱需時申請法援,希望押後案件。法官應其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10日再訊,期間何兆東繼續還押,其妻繼續獲准保釋。
控罪稱,何兆東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兩度從商人曲海鵬接受利益,即合共114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向曲海鵬及一宗虛假文書案件的報案人梁國興洩露由何兆東取得的警方內部資料。
何妍穎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曲海鵬接受利益,即總值港幣130,946元的金錢及禮物,包括童裝、現金及一個手袋,作為該何兆東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份而作的作為。
案件編號:DCCC13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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