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案件今日(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入第122天審訊,控方展示手機訊息顯示,黎在2019年支持民主派就《逃犯條例》修訂一事到美國進行遊說,黎在庭上表示不知道相關行程目標是否包含提倡制裁。
控方昨日(20日)在庭上指,早於2017年6月,黎智英便提議安排美國駐港前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會見當時的台灣總統蔡英文,會面直到2018年3月實現。黎在庭上承認曾支付郭明瀚的旅費,自己也參加了該會面,主要讓郭明瀚介紹美國如何協助台灣的構想。
控方今日再展示黎智英2019年3月與郭明瀚之間的訊息,顯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2019年3月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之前,曾與郭明瀚共進晚餐。黎在訊息中提到陳方安生與郭共進晚餐是一件好事,認為陳方安生能向郭明瀚提供更多香港的相關資訊。黎智英在庭上確認,陳方安生與郭明瀚的確有過一次晚餐會面。
控方又指,黎智英曾將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照片發送給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並提到郭明瀚曾向黎「匯報」與陳方安生的晚餐情況。控方認為黎當時使用感嘆號表達興奮,但黎在庭上否認,並要求控方不要作出無根據的指控。
黎表示,他同時將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情況同步告知其他民主派人士,包括李卓人、何俊仁、李柱銘、《蘋果日報》時任社長張劍虹與副社長陳沛敏等。黎希望通過媒體報道來達到「最大效果」。控方問及黎是否按照郭明瀚的建議行事,指示張劍虹與陳沛敏實現最大效果,黎予以否認。
另外,控方展示訊息顯示,2019年3月24日,黎智英曾與李柱銘討論《逃犯條例》修訂,黎表示當時似乎是向美國政府遊說的良好時機,氛圍偏向反華及支持反抗勢力,民主共和兩黨對中國的敵意顯而易見。翌日,黎進一步提到應該尋求公眾支持,以阻止法案推進。控方問及黎當時是否同意在美國進行遊說,黎回答稱「當然同意」。
此外,黎智英與李柱銘在訊息中還談及泛民主派計劃於同年5月訪美的安排,指出美國國會由民主黨主導,郭明瀚可以協助制定相關策略。控方問及該次訪問的目標是否包括提倡制裁時,黎表示他並不知情。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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