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被誘騙至東南亞的販運案最近再次成為城中熱話,其中一名被困港人前日(16日)獲救返抵香港,據悉他的家人繳交了約23萬元贖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8日)在電視台專訪中提到,在成功返港的案例中,並非每宗都支付贖金,有部份情況與警方或軍方的行動相關,無法公開細節。

鄧炳強在有線新聞台《有理有得傾》節目上表示,約三分之二的誘騙受害者是因網絡或社交媒體的廣告而受騙,而部份案件在初期並不會直接告訴受害人將前往東南亞國家,以降低其警惕。騙徒最初會說是去日本、加拿大或其他歐美國家,但突然改口,聲稱有更好的選擇,先到東南亞國家工作,下次再去日本。

約三分之一案件涉及在娛樂場所認識的中介人,通常方式都是誘騙,不用做甚麼工作,只需運送金錢、鑽石或其他物品,就能獲得豐厚報酬。部份案例初期甚至隱瞞前往東南亞的事實,以減低對方的戒心。鄧表示當局將會加強在機場和娛樂場所的防騙宣傳。

鄧炳強稱,成功返港的案件中,並非所有都涉及支付贖金,有部份情況牽涉警方或軍方行動,因而無法對外透露詳細內容。有關本地中介人的案件應屬個別情況,並將調查是否有集團在背後操控。

他指出,受害者通常有機會和家人接觸,每次聯絡都是重要線索。他強調將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將被禁錮的港人救出。而與泰國當局的情報交流仍會繼續,同時會保持與受害人家屬的聯繫。

警方日前拘捕了一名32歲女子,涉嫌以「串謀詐騙」罪名誘騙兩名女子進入詐騙園區,有法律專家建議,香港應立法專門應對人口販運。鄧炳強回應指,目前香港已有超過50條相關法例,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現階段重點在於營救被禁錮的港人。在這個過程中或總結經驗後,將進一步檢討相關法律。

被問到受害人在東南亞詐騙園區被迫從事詐騙是否有刑事責任,鄧炳強回應稱,若販運人口、禁錮和虐待行為在海外發生,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會交由當地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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