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年輕男警涉嫌於今年6月在一住所內強姦一名21歲女子,該女子日前報案,男警今早(8日)在粉嶺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提訊,被告要求保釋被拒。
控方要求下令禁止報道事主資料,包括她與被告的關係及案發地點等。
據悉被告程朗(24歲)駐守於大埔警區,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以等候索取法律意見,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確認被告無保釋申請,並放棄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同時表示不願一直還押,希望今次是最後一次還押。
控方稱鑑於本案性質及背影,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除事主的姓名、地址,亦包括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裁判官批准其申請。
控方也在裁判官詢問下表示,打算修改控罪,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唯要待索取法律意見後才能確認案件處理方式。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20日再訊,被告須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FLCC 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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