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舉行期間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導致舞蹈員受傷。3名涉事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職員,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再審,將傳召康文署職員作供,各被告續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吳凱瑩(42歲,項目經理)、林志華(61歲,工程統籌)及梁耀祖(50歲,項目經理),被控「串謀欺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欺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從而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3人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3人被控在同時同地藉欺騙,即在兩個負重表中,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其內所述的多項設備的重量是該些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的經理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容許演唱會舉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據庭上透露,控方有14至17名證人,分別來自電訊盈科及大國文化集團。@

案件編號:DCCC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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