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蘇美欣的女網紅蘇淼淼(Cry So),4年前被劫匪入屋搶劫,搶走市值超過1,170萬元的名表、電子產品、名牌手袋及首飾等財物。4名男子承認搶劫和處理贓物等罪,今(9日)於高等法院判囚2年8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

4名認罪被告分別為陳少達(42歲)、梁旭賢(42歲)、黎景安(43歲)和楊俊銘(48歲)。暫委法官李俊文判刑指,陳少達是主腦,判囚6年4個月,另外兩名劫匪梁旭賢和楊俊銘被判囚5年8個月,協助租倉及處理贓物的黎景安則被判囚2年8個月。

案情指,事主蘇美欣以網名「蘇淼淼」經營社交媒體,不時發帖炫富和分享感情生活,吸引超過10萬人追蹤。蘇淼淼為一名單親媽媽,和兒子及外傭同住「一號.西九龍」的800呎單位,月租3.2萬元。事發於2020年11月24日中午時分,陳少達、楊俊銘和梁旭賢戴上手套及口罩,按門鐘後闖入單位打劫。當中,陳少達及楊俊銘手持15cm長的生果刀,梁旭賢則手持30cm長的長棍。

三人在客房以牛皮膠紙綁起蘇淼淼及女傭,楊俊銘稱,「你合作嘅,我唔會搞你個BB」,並問蘇淼淼將現金藏於何處,蘇淼淼回答,家中沒有現金。其後,三人進入主人房掠奪,並把贓物放入行李箱,期間蘇淼淼、男嬰及女傭成功逃脫及報警求助,他們沒有大礙或損傷,但確認其單位被劫掠價值1,172萬元的財物,包括19個愛馬仕和Gucci等名牌手袋、70件首飾、8隻名表、1件毛皮大衣、現金8萬元等。

案情續指,4名被告先後被捕。陳少達警誡下稱,「阿Sir你哋搵到啲手袋、物品係我琴日喺大帽山執返嚟嘅」;梁旭賢警誡下指,自己收受2000元獲聘為本案劫匪,負責「擸咗啲袋走」;楊俊銘則表示,陳少達邀請他參與搶劫,指事後有過萬酬勞。黎景安就謂:「我無做過」,但其協助眾被告租用屯門一貨倉擺放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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