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 laws)已於周一(8月26日)生效。澳洲人現在擁有在工作時間以外拒絕關注、閱讀或回復僱主聯絡的權利,除非這樣做被認為是不合理的。
這意味著澳洲人有權在合理的情況下忽略工作時間以外的所有工作聯繫。
「離線權」適用於所有員工超過15人的澳洲企業,但不適用於緊急事件。要確定聯繫是否合理,需弄清楚包括聯繫原因、干擾程度、某人的工作性質,包括是否有照顧責任和個人情況等因素。
但是僱主在下班後不完全是不能再聯繫員工,該法律沒有限制管理人員隨時聯繫員工。
但該法律確實賦予員工拒絕在工作時間以外關注、閱讀或回應僱主聯繫的權利,除非該拒絕被認為是不合理的。
例如,經理可以在下班後發送電子郵件,但員工沒有義務回復,除非不回復被認為是「不合理的」。
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拒絕回復工作聯絡的「合理性」,最終會由公平工作委員會(FWC)決定。
如果員工對僱主在工作時間以外的持續接觸表示擔憂,僱主可能會被罰款1.8萬澳元。
該法律引發了工會、商業團體和其他倡導者的激烈政治辯論,其中包括聯邦反對黨領袖達頓(Peter Dutton),他誓言一旦當選,會推翻該法律。
如果有爭議怎麼辦?
關於員工斷聯權的爭議應該首先在工作場所進行討論和解決。
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員工或僱主可以去公平工作委員會處理爭議。
例如,如果僱主在下班後繼續聯繫員工,並且員工沒有得到報酬,他們首先應該在工作場所層面解決糾紛。如果失敗了,公平工作委員會才會介入,可能會對僱主發出停止令,這可能會給予經濟罰款。
僱員有權不被聯繫嗎?
簡而言之,沒有。悉尼大學工作紀律與組織研究學副教授賴特(Chris Wright)說,新法律並未禁止管理人員在工作時間之外聯繫僱員。
「這只是為了保護僱員,讓他們沒有義務回應或相互聯繫,」他說。
其它國家採用「離線權」嗎?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道,過去幾年,一些國家都不同程度地採取了斷聯權利法律。
法國是這方面的先行者,2016年,超過50名員工的法國企業必須設立下班後溝通的決定因素。
其它國家包括:比利時、意大利、盧森堡、西班牙、斯洛伐克、阿根廷、智利、墨西哥、愛爾蘭和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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