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蓮禪寺兩隻唐狗大妹及細妹涉嫌被遺棄並虐待事件已發生多日,NPV動物權益教育於本周三(21日)發起的網上聯署提出4大訴求,包括寶蓮禪寺道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及管理層的責任等要求,聯署截至今日(23日)傍晚6時,已有逾5,800人簽署。
事件起源有網民指,兩隻生活在寶蓮禪寺近十年的狗女大妹與細妹,懷疑於8月13日被2名廚房工作人員以塑膠袋殘忍笠頭後,運往後山棄置,事件發生至今已逾8日,就算各界熱心人士到棄狗位置尋找,但仍不見兩狗蹤影。寶蓮禪寺之後曾發出聲明回應,指已即時停止涉案員工職務,案件亦已交由警方處理,現階段寺院不便發表任何評論,並已即時派員搜尋狗隻及於當眼位置張貼告示。警方經調查拘捕65歲姓伍及46歲姓徐的男子,兩人均為廚師。
有消息指,大妹與細妹是流浪狗,約2015年起每天到寶蓮禪寺廚房覓食,員工有為牠們改名及每天餵飼,去年曾被相關部門發出警告。而今年廚房一名新任女主管被其中一狗咬傷,遂着令伍男盡快帶走兩隻狗。之後有人報稱受到壓力,經考慮後,用尼龍袋分別將兩隻狗袋起,一隻套頭、一隻全隻放入袋中,並叫同事徐男協助固定。伍男將繩綁好後,用車將兩狗載至䃟石灣遺棄。據知,伍男有將放走兩狗過程拍片紀錄。兩隻狗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而NPV動物權益教育在聯署中亦提及,寶蓮寺的聲明中指院方「曾為狗隻提供基本休息場所、安排絕育、打防疫針及一般醫療等」,即是承認了院方為狗隻的畜養人。此外,院方亦承認有「員工將昂坪範圍兩狗隻,帶離昂坪遺棄。」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2條,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NPV又指,以慈悲為宗旨的寶蓮寺完全沒有為兩狗女事件道歉,亦未見有任何積極尋狗行動,比起民間心急如焚的全力搜索,更顯得院方冷漠。
就此NPV動物權益教育要求寶蓮禪寺道歉; 以及追究相關人員及管理層的責任;並強烈要求寺院公開對昂坪範圍內所有動物的動物福利管理政策、處理手法及員工指引,並向公眾承諾加強員工的動物保護意識,能確保昂坪範圍內所有動物得到妥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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