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經紀去年涉以3,000元賄賂離世長者的教友,以換取辦理身後事生意。經審訊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裁判官黎匡晉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10星期。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准離港。

被告翟國雄(42歲),為念親恩銷售代理,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辯方求情時稱,本案只是個別事件,涉案教友也沒有收取款項。被告自1歲被發現患有地中海貧血症,年少時被父母遺棄,童年背景坎坷。他亦在2011至2020年期間,曾助養兒童9年,又曾於街頭劫案協助制服犯人,獲頒好市民獎,被告僱主亦對其評價正面。

黎官判刑時指,無人希望自己殮葬費用變成「甜頭」,令花費在殮葬的實際費用減少。雖然本案涉及賄款僅3,000元,但長者給委託的費用只是3萬多元,已佔當中一成。

黎官續指,殮葬服務提供重要的社會功能,每個人一生中也無可避免使用該服務。若案中教友沒有誠實揭發事件,上述回佣行為會變成「行規」一部份。另外賄賂屬嚴重罪行,影響公眾利益。

黎官又指,被告被揭發時堅稱涉案的3,000元是折扣,不是回佣,未有展示悔意,法庭須判阻嚇性處罰。黎官以判囚12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具良好品格,最終判監10星期。

辯方隨即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裁判官批准被告以3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KCCC8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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