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上消費潮下,不少市民從中國大陸攜帶食物入境,其中不少是受規管食品。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2日)向立法會透露,截至今年4月30日,本年在各邊境管制站共發現431宗違規個案,並就提出503宗檢控,數字比前年同期分別大幅上升了約12倍及約13倍。
謝展寰在回答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無論是自用與否,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書面准許。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每批次的進口肉類及家禽亦須向食環署申請進口許可證。
截至4月30日,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總共發現431宗違規個案,提出檢控的有503宗。數字較去年首4個月的251宗違規個案及332檢控個案,分別上升了約72%及約52%;較前年首3個月的33宗違規個案及36宗檢控個案,更分別大幅上升了約12倍及約13倍。
在前年,食安中心共發現161宗違規個案,提出檢控的有195宗;去年共發現947宗違規個案,提出檢控的有1,117宗,兩個數字分別大幅上升約5倍。
法庭對違反相關規例個案所判處的罰款,今年最高罰款金額為3,000元,最低為200元,平均為933元;去年最高罰款4,000元,最低150元,平均1,046元;前年最高罰款4,500元,最低300元,平均911元。
謝展寰表示,海關一向應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交流和分析打擊各類型走私活動,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對旅客、貨物和運輸工具進行監控及查驗;為提升偵測能力及清關效率,海關一直積極引入及應用各類先進查檢設備,包括X光檢查器自動偵測儀及電腦掃瞄系統等。
真空包裝食物仍受規管
食安中心現時有7隻檢疫偵緝犬,2022年至2023年在各陸路管制站共偵緝到398宗懷疑違規個案。食安中心亦會繼續加強在各口岸管制站的宣傳教育,提醒市民,除非能提供由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進口批准,從中國大陸或海外攜帶肉類、家禽及蛋類等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均屬違法,即使經真空包裝仍受《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規管。
被問及政府會否考慮將未經煮熟的海鮮及水產食物列為受規管食物,謝展寰僅回應稱,任何人售賣包括新鮮、冷凍或冷藏介貝類水產動物,以及刺身、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均須獲得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局方會持續檢視各項相關食物安全法例,包括是否需要加強規管較高風險水產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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