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三》)

【註釋】

道之以政:政,謂法教;道,謂化誘。(《論語註疏》)

齊之以刑:齊,謂齊整;刑,謂刑罰。(《論語註疏》)

民免而無恥:免,苟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罰,則民皆巧詐苟免,而心無愧恥也。(《論語註疏》)

格:據《說文解字》,格,至也。一說糾正。也有人認為「格」當作「革」(改革、革新)講。楊伯峻以為,《禮記‧緇衣篇》:「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這話可以看作孔子此言的最早註釋,較為可信。此處「格心」和「遯心」相對成文,「遯」卽「遁」字,逃避的意思。逃避的反面應該是親近、歸服、嚮往,所以用「人心歸服」來譯它。

【討論】

本章對比了政刑之治與德禮之治。大意是說:以政令來誘導,以刑罰來管束,百姓只是暫時地免於罪過,卻沒有廉恥之心;若以德行來教化,以禮制來整飭,百姓有廉恥之心,而且歸服,走上正途。

「人之初,性本善」。但在現實社會中,人是很容易被誘惑、作惡的。《國語‧周語》中說:「諺曰:『從善如登,從惡如崩。』昔孔甲亂夏,四世而隕;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人學壞容易(像山崩一樣),學好難(像登山一樣)。

怎麼辦呢?「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尚書‧泰誓》)大意是說,上天幫助下民,為人民建立君主和師長,就是希望他們輔助上帝,愛護和安定天下百姓。

而「君師」的手段,有政刑德禮。孔子對此四者做了一個辨析。政者,居上臨下而導之;導之不從,則以刑罰。如此,民知有畏,雖不敢為惡,而為惡之心或未忘也,終是大患。例如,《老子》裏就有一句話「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也就是說法令弄得越細,犯法的人就越多。

怎麼消弭呢?「道之以德」。在上者率先垂範,以自己之人格與心地,與民相感相通,以德服人。同時,德涵於禮,人人蹈行於禮儀中,情意相通,由感召不以畏懼,人人相親,在下者恥所不及而自新,自能朝在上者所要領導他們到達的方向去,而臻太平。

當然,孔子這裏不是排斥政刑,而是強調德禮是為政之本。若說孔子用禮治不用法治,這是誤解孔子。張居正教小皇帝,把這說得很清楚:「蓋德禮政刑,固皆所以適於治之路,而出之有本末,獲效有淺深,故孔子第而言之,欲為人君者,審其本末輕重之辨也。」#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註疏》(十三經註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論語集注》(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注》(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今注今譯》(毛子水註譯,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樊登講論語:學而》(樊登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點閱【論語說】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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