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龍心」2020年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涉嫌在選舉申報書上作虛假陳述,訛稱接受面部護理、租用酒店房間招致逾5.8萬元選舉開支,被廉署起訴。他否認控罪。今日(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4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林克霖(網名「龍心」),47歲,報稱無業。他被控3項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的舞弊行為,及3項企圖欺詐罪。裁判官裁定他其中4項罪名成立。
案情指,2020年立法會選舉因疫情延期,合資格人士有權從政府收取相等於申報選舉開支的款項。被告於2020年9月29日,向選舉事務處遞交連同支持文件及申索表格的選舉申報書,向政府申請支付款項,包括以31,200元購買面部護理療程及以7,500元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合共38,700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遞交提名表格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前一年多,即2019年4月以31,200元向一家美容中心購買兩個面部護理療程。其後被告因不滿意療程,於2019年10月獲美容中心退款逾8,700元,有關退款並未申報在選舉申報書內。而被告在2020年8月中,即政府宣布該選舉延期舉行後逾兩星期,才向一間本地酒店提出於2020年9月10日起續租其房間一個月,並向選舉事務處申領該月租金。
控方指,被告於政府刊憲公布進行立會選舉前一年多進行美容療程,認為不應列入為選舉開支。其餘申報為選舉開支的活動包括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及到訪東南亞籌集經費等,該些活動於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間進行,早於政府刊憲公布進行立會選舉,而且該選舉不設海外投票,認為被告明知該開支不符選舉開支的定義,仍作出申索。
被告「龍心」陳情時指,身為一名YouTuber的他公眾名聲比金錢更加重要,相信留案底會令其名譽受損。他又指,這半年來因護照被扣留,失去到海外參與拳賽及模特兒的工作機會,因其「公眾人物」身份,難在本地另覓工作,蒙受嚴重損失及打擊,感到身心疲憊,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崔美霞指,申報書列名申索人必須確保申報資料準確無誤,而非提交明知不真確或者不符合法例要求的發票,再交由當局自行決定。裁判官續指被告沒申報美容公司曾向他退款,並在政府宣布選舉延期後仍續租酒店房間,明顯有意圖詐騙選舉事務處,裁定其中2項企圖欺詐及2項選舉舞弊罪成;但不能排除林赴印尼、馬來西亞等地的海外行程,是為籌集資金贊助爭取選舉機會,因此裁定餘下兩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205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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