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政司林定國的所謂「定義」,任何人包括神父,知道另外一人可能犯了「叛國罪」而知情不報,最高判監刑期是14年。神父要背棄天主為政權作「篤灰」,違反天主教教義。天主教法典983條一項:「告解聖事的秘密是不可侵犯的;所以聽告解者不得以言語,或其它任何方式,和藉任何理由揭發懺悔人。」

要了解在中國共產黨管治下的宗教「自由」,我們也可以參考西藏的處境。1951年,西藏政府被迫與中共政權簽署不平等條約,這便是《17條協議》。1951年中共入侵西藏後,對西藏政府承諾:除了國防和外交,中共不會干預西藏的自治權。1959年,中共嘗試拘捕尊者14世達賴喇嘛(1935-),而西藏這位宗教精神領袖兼當時的西藏最高管治人,被迫逃離西藏,穿越喜馬拉雅山,最終去到印度的達蘭薩拉,建立流亡政府。

當年的西藏,人口大約600萬人,經歷了種族清洗,120萬西藏人被屠殺,99.99%的藏傳佛教廟宇被摧毁。中共創黨人毛澤東,當年也和年幼的14世達賴喇嘛這樣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也是馬克斯主義的精髓之一。返回2024年的香港23條立法,宗教自由受到徹底的衝擊,中共向上帝「踩場」,又何止是第一次?數年前的溫州教會拆十字架,由夏寶龍主理;現在夏為港澳辦的「坐館」,強力打壓是必然。

如果有教友懺悔,剛才已說到,告解是天主透過神父作「中間人」和懺悔者增加「管道」作溝通,希望罪孽得到赦免。但23條的定義,神父要背棄天主為政權「篤灰」,揭發可能冒犯中共政權的可行性。告解原意:神父代表天主,赦免其過錯,這便是稱為「告解」。懺悔者誠心的向神父告解,希望能獲得天主的寬恕。

香港天主教的羅國輝神父已經說明:「不會出賣天主。」而16名國際宗教、信仰自由專家及組織日前發表聯合聲明,對23條立法的潛在影響表示「強烈而嚴重憂慮」。特區政府隨即在13號星期三晚的深夜,作反駁回應。特區政府的「反駁隊」,第一時間強烈譴責這16位不同人仕、團體及組織,指責他們「干預23條立法程序」及譴責聯署內的一些組織「呼籲國際制裁香港」等指控。

在世界的眼中,香港的「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保障已經危在旦夕,而在神父面前作告解,這動作已經非常之危險。相信大型教會內,有「鬼」作監聽;告解室也會被裝上竊聽儀器。香港的狀況,有更高技術的人面識別,這是AI人工智能,用作監控上的重大「發展」。

其實早前政府也宣布,將會增加2,000多個「監控儀器」,詳細情形,大家也不知道,但和《1984》電影的情節差不多: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香港國安處的「國安警察」,假若有一千多人,23條的立法,是「本地國安法」,3萬香港警力可調動,維護國家「安全」。在這大前提下,相信未來一年,有更多人被通緝及逮捕。作為基督的信徒,我只可說一聲:求主憐憫!◇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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