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文學老師,除了講授故事,我也常常利用故事進行教學,並儘可能採用這種方式。教書的時間越長,我就越相信「故事的力量」。 

為了讓學生掌握某些概念,我會在課程中摻進一些敘事手法,將概念用戲劇化的方式呈現。故事傳遞真理和激發奇思妙想的能力,是其它任何方式都無法企及的。究其原因,這一點尤為重要:故事與人類的經歷,和人的本性,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故事能觸及我們的心靈,以獨特的方式,打動我們內心深處。

記憶.應用

在教學中講故事最實際的好處之一,是它能夠影響學生默記教材的能力。這一點已得到科學證明。例如,在1969年史丹佛大學的一項研究中,測試了人們在兩分鐘內記住一串單詞的能力。其中一組人被要求把單詞編成一個故事,而另一組人只須默記即可。編故事的學生中93%能夠成功記住單詞,而死記硬背那組只有13%的學生記得住。

此外,通過故事刻畫一個概念,還需要學生的參與。他們得更加積極主動地去學習,經過一番思想上的掙扎,才能理解這個概念是如何在故事中體現出來的。他們必須學會將概念應用到故事中去,而眾所周知,實踐概念正是學習和記憶的最佳方法之一。

友誼.聯繫

當老師或導師講述個人軼事時,能與聽眾建立融洽的關係。畢竟,這正是我們與朋友相處的方式:分享經歷,並共同尋找其中涵義。即便只是下意識,聽眾也會將講故事視為一種友誼的舉動。

當然,趣聞軼事不應過於個人化,恰當的等級關係必須得到尊重和維繫。儘管如此,也不排除年輕人與導師之間可能存在雖不平等,但卻真實的友誼。這種友誼可以為更深入的學習鋪平道路。

文學教授兼教育家約翰‧西尼爾(John Senior)在一部未發表的作品《恢復純真:對學校的遐想》(The Restoration of Innocence: An Idea of a School)中,寫下這樣一段話:「他們經常嘲笑說:『他教的是自己,而非學生。』但他正是自己所教的那名學生。如果有嘲笑的理由,那也不應是教學本身,而當是教師的失敗(通常是老師的自負和虛榮)。每個老師都在教自己。每個學生也都在自己學習。」

這並不代表教師要炫耀個人或孤芳自賞。相反,如果老師希望觸動學生的內心,啟發他們的靈魂,將教材變得更真實,就必須釋放一些自己的人性。就文學作品而言(這也是我最熟悉的),裏面的故事都充滿人性光輝,但有時,還需要最後一種元素,才能讓學生從這些偉大的文學作品中認識到自己的人性:教師必須身先士卒,將作品與自己的生活聯繫起來,展示給學生看該如何做。

畢竟,至少在人文學科——我們想讓學生變得更人性化,讓他們了解自己作為人的本性,及其深層涵義,包括走向高尚或墮落的潛在可能性。如果不通過故事和分享經歷來建立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我們又如何能實現人性化呢?

故事的奧秘

我認為,故事之所以能引起大家共鳴,歸根結底是因為我們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直覺,即現實本身就是一個故事,一部包羅萬象、光輝燦爛的傳奇詩篇。在它的時光扉頁間,絲絲縷縷的人生故事作為支線,與我們稱之為「生存」的整部波瀾壯闊的史詩緊密相連。人天生就渴求生命的意義,故事是我們尋求真相的主要方式。它將人生經驗整理歸類,向我們揭示了一場大戲的開端、中間和結尾——以及我們周遭所有經歷的終極目的。一切井然有序,並無混沌可言。

格林女士在她的文章中提到了一句古老的印第安諺語,用來總結本文的觀點再合適不過。那就是:

「告訴我一個事實,我會學習。告訴我真相,我會相信。但告訴我一個故事,它將永遠活在我的心中。」(全文完)

原文:〈Teaching With Stories〉 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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