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屋懲教所一名18歲還押男犯疑被多名懲教署職員和囚犯襲擊,導致肛門撕裂及直腸受傷,案件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曾被羈押在壁屋懲教所、現時身在英國尋求政治庇護「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日前撰文指獄中還有更多暴力虐待事件,但懲教署反駁稱是全無事實根據的抹黑,並指在囚人士若不滿待遇可透過不同途徑申訴。而鍾今(22日)再在其fb發文,指包括自己在內的囚犯申訴時,遭獄方留難打壓,認為各種申訴機制實際上不可行,質疑懲教署是自欺欺人。
鍾翰林在文中,提到他試過不同申訴的渠道,但是均引來報復。他透露,在獄中一直有議員或政治人物會定期探訪他,「基本上懲教職員都會監聽有關探訪內容及記錄在案」。他說,曾經向職員索取探訪名單,發現對方會在名單上明確標示某些人士為區議員、前議員、政治人物,「保安組職員亦會在我探訪完結後不久,向我查問今天是否某某來探訪時說了什麼事情」。
鍾憶述,有次一名前立法會議員探訪他後,「隔日早上保安組職員向我作出突擊搜查,指出我藏有他人書籍,其後將我鎖進水飯房」。在被關入「水飯房」的第三天,他在親友探訪時表示被無故鎖進水飯房,即日便有保安組職員到水飯房,向他表示他們的行動,是由懲教署總部直接下達命令進行,「原因是該名前立法會議員在社交平台上公開了有關探訪我的事情,並在同一篇貼文下方表達了他自己對於懲教署改革的立場,因此懲教署總部要求他們向我展開行動」。
鍾進一步指,該名保安組職員並向他表示,懲教署總部知悉其向外界透露有關被鎖一事極度不滿,要求職員延長他的處罰日數,「除非我承諾有關事件不會向公眾公開,以及將該名前立法會議員剔除在我的探訪名單之外。」
領申訴表格被鎖水飯房 寄信予議員不果
另外,鍾翰林表示,囚犯在領取有關申訴表格時,懲教署職員均會有所記錄,在信件成功寄出前,院所內的職員會以各種方式向囚犯施壓,包括巧立名目對有關囚犯展開紀律聆訊,將其鎖入水飯房,甚至加監。
他透露在壁屋懲教所期間,亦曾經嘗試致函議員。由於有關信件屬公務信件,根據法例,懲教職員無權查閱有關信件內容,每次寄出有關的「封口信」時,他必須到指模房(Reception Office)處理相關程序,「相關程序需要由懲教主任以及保安組職員在我面前進行驗毒測試,並即時為信件封口。」
鍾翰林憶述,2021年區議會宣誓事件前,持續寄信予議員;但是由相關事件醞釀開始,他多次寄出的「封口信」均無法成功寄到議員手中。他引述懲教署職員曾向他表示,有機會是因為寄失,「然而過去我大概每個月均會寄出一封『封口信』的時候,從來沒有發生過有關的情況」。
搜倉打壓投訴囚犯
另一方面,鍾表示太平紳士及懲教署總部高級職員,平均每半個月至一個月巡視各個監獄一次,懲教職員亦會表示若有任何要求或不滿,可以舉手投訴,「但每逢有囚犯真的舉手投訴,無不例外隔天早上保安組職員便會以突擊搜查為由,到相關囚犯的囚倉大肆搗亂,並且亦會採用他們的慣常手段,巧立名目對有關囚犯或其同倉囚友展開紀律聆訊,將其鎖入水飯房甚至加監,而且太平紳士一般收到投訴的時候,亦只會在離開監獄前告知院所監督,其後亦甚少會作出跟進。」
鍾翰林引述,曾有懲教職員向其透露,他們認為囚犯如此投訴不合理,「因為他們認為投訴是應該逐級進行的,首先是向期數(工作)的職員提出,若相關職員無法處理才可以向懲教主任以及向更高級的職員投訴,若然直接向太平紳士投訴,這是『唔俾面』懲教署。」
不過,鍾表示有多名囚犯曾經向他指,即使按照懲教職員的說法,逐級投訴,「很多時候在問題未得到解決或投訴呈交到院所監督前,便被保安組職員鎖進水飯房。」
鍾又指,懲教署保安組職員慣常用突擊搜查打壓囚犯,「突擊搜查的本意理應是防止有囚犯藏有自製武器、賭博工具以及奪取其他囚犯的物品,但時至今日所謂的突擊搜查往往是針對目標囚犯所進行的」,批評懲教職員會選擇性執法,「非目標人物假若被搜出其他囚犯借出的書籍、物品通常只會被警告盡快歸還或沒收,但若是目標人物,他們便會展開紀律聆訊,鎖進水飯房或加監,藉此達到打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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