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資深反腐記者上官雲開因曝光鄂州市委書記孫兵等多名領導違紀違法,遭打擊報復,被控銷售假藥、尋釁滋事等罪獲刑15年。他在獄中實名舉報孫兵等15名貪官違法違紀問題。

上官雲開案一審法院認定上官雲開犯尋釁滋事、詐騙、非法拘禁、銷售假藥、重婚五項罪名,其中僅詐騙一項就判刑12年,並處罰款20萬元。上官雲開對判決結果不服,已向鄂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而且還通過辯護律師將其舉報鄂州當地多名黨政官員的舉報信公開發布。

獄中舉報鄂州貪官

曾任職官媒的上官雲開舉報信提到的鄂州市15名官員中,其中有市委書記孫兵,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尹彬,鄂城區委書記董國平,華容區區長龔駿,宣傳部副部長胡曉炎,市委副秘書長游惠民,市委政研室四級調研員王昕等人。

舉報信中並列舉官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事實,其中涉及其文章《鄂州一局長醉駕,聲稱市委書記叫我喝的》《鄂州市委副秘書長猥褻未成年繼女》等幾篇稿件。

上官雲開表示,鄂州市委書記孫兵害怕自己因為黨建工作不力,影響自己升為副部級,下令鄂州市公安局於2023年4月20日將其拘捕,而實際犯法違紀的人沒有受到追究。

2022年8月他寫的《鄂州一局長醉駕,聲稱市委書記叫我喝的》文章發稿後半個月左右,王昕(調研員)打電話給他,說胡曉炎(宣傳部副部長)請喝酒。這次在與武漢交界的葛店開發區一家酒店吃飯,席間胡曉炎說孫兵書記讓他出面請上官雲開喝酒。並且說,以後鄂州市等負面新聞,發稿之前告訴他,他們先處理。

2022年10月,上官雲開獲得董國平(鄂城區委書記)為情婦做生意的爆料,並告訴了梁子湖區國土局局長張華緒,過了幾天張華緒局長和董國平請他喝酒。這次在鄂州杜山的一私人會所吃飯。董國平說,他只犯了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希望上官就不要寫稿件了,以後鄂州有甚麼事情找他。

關於2023年3月19日寫的《鄂州市委副秘書長猥褻未成年繼女》文章,發稿後的第二天下午,王昕(他也是爆料人)打電話說游惠民(市委副秘書長)請吃飯。這次也是在杜山一家會所,張緒華局長也去了,游惠民說,我是給孫書記寫材料的,你以後有些關於鄂州的材料就給我溝通。這次吃飯花了快萬把塊錢是龔駿(華容區區長)結的帳。

此前,上官寫了關於尹彬(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經濟問題。2023年4月19日鄂州市公安局交警原支隊長夏軍說請他到尹彬那裏吃飯,中午安排一做工程的請吃飯。尹彬說我們交個朋友,以後常聯繫,我的事你就不要逼下去了。

上官雲開信中還寫道:「我被捕後,我的家人把鄂州市委這些幹部違反中央八項定及違法違紀的事發到網上,辦我案的鄂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隊長吳術華說這幾個人都該挨處分,說明他也支持我舉報。」

反腐文章觸及官員利益 遭打擊報復

此前有知情人向媒體表示,上官雲開被捕前撰寫和發表約10篇以反腐為題的文章,觸及到當地官員的利益。

上官雲開的反腐文章曾震動湖北部份地區的官場,因上官雲開的戶籍不在鄂州,當局以他銷售台灣製造的假膏藥為名把他扣查,因販售假藥在大陸屬重罪,可先拘捕後調查,可不分地域辦案。

在獄中,上官雲開向律師透露遭受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遭遇。

案件辯護律師王桂義通報中說,「在一審已移送法院的對上官雲開的訊問筆錄,有關涉嫌非法取證的人員、地點、時間、方式、內容等相關線索及材料,但法庭仍然以「未提出具體明確的涉嫌刑訊逼供人員,時間、地點等線索」為由,拒不排除非法證據而強行開庭。」

「庭審中公訴人對案件的證人證言的證據也僅僅出示證據名稱、證據目的,並沒有完整全面舉證證據內容。」

律師並稱,案件中偵查人並沒有申請逮捕的法律文書,其逮捕程序嚴重違法。

大紀元記者致電上官雲開家屬,有關上官雲開獄中遭刑訊逼供的情況,他說,「大致就是疲勞審訊,這個很抽像,真實情況是想像不到的,語言無法太具象描述,因為每一句誇張都可能被定義為尋釁滋事。」

網絡評論員「標槍銳評」多次發布《致湖北省委書記,請關注上官雲開獄中舉報的十五名涉貪官員》文章,但很快就都被封了。

他表示,「上官雲開在獄中實名舉報的包括鄂州市委書記孫兵在內的15名鄂州涉貪官員是否清白?要請湖北省委書記關注上官雲開的實名舉報事件和上官雲開被鄂州打擊報復冤案,而非全網刪帖封殺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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