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條例實施即將兩年,社區組織協會與基層劏房居民今日(21日)發表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基層家庭的租金佔入息比例率中位數,受疫情反覆、基層失業及開工不足等因素影響,整體受訪住戶的租金佔入息比例為42%。另外,疑濫收水電情況仍普遍,有六成受訪者表示,電費由業主另訂每度電價計算,社協促請當局打擊。

協會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中,向該會服務的205名不適切居所租戶進行網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1月起計的過去6個月,雖然各家庭組合的平均月入中位數亦有所提升,但仍追不上劏房租金。當中一、二人家庭的情況最為嚴峻,租金佔入息分別高達48%及45.4%,協會形容情況令人憂慮,認為立法規管劏房「起始租金」的工作不能再拖。

不適切居所租戶租金佔月入中位數(社協圖表)
不適切居所租戶租金佔月入中位數(社協圖表)

不適切居所租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社協圖表)
不適切居所租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社協圖表)

另外,該會發現各類型的不適切居所租金,較2022年5月該會同類型研究普遍上升。報告指出,有31.2%受訪者表示在過去兩年被加租,較兩年前同類型研究中的數字上升近一倍,加租中位數為200元,最高為1,500元,12.5%受訪者加租幅度在10%以上,超過現行法例的加租上限。協會指,如在未來續約時情況持續,即有可能觸犯法例,視乎當年全港各類型房屋在特定時段的租金指數再計算,即使加幅在10%以內也有機會違法。

疑濫收水電情況仍普遍 最高達每度電2.2元

調查發現有24.9%受訪者表示,業主會按電費單收取電費,較2022年同類型調查中的5%有顯著改善。

但是次調查中仍有61%受訪者的電費由業主另訂電價計算,而每度電的電價中位數可達1.6元,最高更達每度電2.2元(2023年,港燈平均淨電費,每度電1.97元;中電平均淨電價,每度電1.544元),會方形容情況令人咋舌。

有近三成受訪者(27.3%)表示,曾遇到「業主/地產/二房東拒絕披露水電賬單」﹔近兩成受訪者(17.6%)曾遇到「業主/地產/二房東拒絕按水電賬單而調整水電收費」。社協指,懷疑濫收水電費的情況仍然普遍,認為政府必須加大執法力度,杜絕違法行為。

水費方面,按水費單收取水費的受訪者升至22%,比2022年調查的一成半有改善。

若疑業主犯租務條例近八成受訪者啞忍

調查又發現,近八成受訪者(78.5%)在懷疑業主有觸犯租務條例時,選擇啞忍,沒有作出投訴,甚或舉報。其中主要原因依次為「不清楚投訴程序」(39.1%)、「怕被業主/地產/二房東知道後被趕走」(37.9%)及「租客實際話權細,覺得投訴的作用不大」(32.3%)。

協會認為,現時依賴租戶主動舉報業主違法效力不大,稱政府須更主動執法,例如租務主任應恆常上門抽查,以了解租戶有否遭迫遷或濫收雜費等。如有居民因舉報而被迫遷,政府應提供安置。另外租務服務隊應透過上門探訪、街頭展覽及諮詢,與地區團體合作加強宣傳,令租客及業主了解權責。

倡規管「起始租金」 延續並擴大現金津貼

社協指出,條例現時只規管租金加幅有漏洞,業主在簽訂新租約時可肆意抬價。該會稱,早年撤銷租金管制至今逾20年,劏房租金已失控,遠超基層可負擔水平,故建議政府於兩年內訂定管制「起始租金」的機制,並將「起始租金」包括在相關條例的規管範圍內,以逐步完善法例。

他們建議政府,可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對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出租後年租金收入不能高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租值120%,杜絕有個別業主藉出租劏房牟取暴利。

此外,社協指出條例漏洞,亦包括未著墨分間單位安全標準及基本衛生準則、適用範圍不夠全面、未包括「寮屋劏房」等,建議政府需每兩年檢討條例內容。

對於有消息指政府考慮到未來財政情況,有意在「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完結後停止援助。社協表示,現金津貼的確能有效紓緩基層的租金及經濟壓力,現時經濟尚未恢復,政府亦未立法規管劏房「起始租金」,建議政府延續現金津貼項目,亦應將非長者單身人士包含在項目的受惠對象之內,以切實減輕其經濟負擔。同時,政府應推行「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性生活津貼恆常化,以協助未獲租津的低收入基層市民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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