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昨日(18日)下午於沙田區拘捕一名35歲男子,被捕人被指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19日)上午暫控該名被捕人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沒有保釋,需還柙。
警方聲稱,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此外,人員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男子今日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2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家中的電腦,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被告已經提供密碼解鎖。辯方無申請保釋,被告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
------------------
🏵️《九評》20周年👉🏻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退黨大潮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