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涉2020年2月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毆打露宿者並毀壞其家當,更涉誣陷露宿者藏毒。他們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傷人及刑事毀壞等10罪,今(1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案發當日曾經接見事主阮文山的值日官稱,阮與他見面時「神態自若」,並無表示遭警員毆打恐嚇。

警署警長、值日官李文偉供詞確認,涉事露宿者黎民十(阿十)被指藏毒,與3.9克毒品被帶到警署;另一露宿者阮文山涉管有牛肉刀被捕,並被帶到警署。兩人保持緘默,到晚上阮在羈留倉表示腰痛,獲安排救護車送至明愛醫院。

李出庭作供,接受代表被告韓廷光的大律師陳家昇盤問。李稱阮文山與他見面時「神態自若、沒表現驚恐」。阮被扣押於羈留倉不久,才大叫「好痛」,但並無解釋為何腰痛。李強調阮沒有提到被警員毆打或恐嚇。

牧師曾著阿十不要落口供

另一名偵緝警員王永強(音譯)作供時,辯方提到2020年3月5至6日,王到通州街公園查看閉路電視,及帶同越南話翻譯,向黎民十錄口供。期間牧師林國璋曾經大叫,著黎民十不要簽名和落口供。

王確認說法,並表示當時林「言語上騷擾」,要黎民十拒絕協助警方調查,錄口供因此暫停幾次。王當時警告林後,林「稍為收歛」。但是黎民十沒有回答,最後口供只錄到一半。

康文署職員:曾見公園有毒品和針筒

此外,案發時負責管理通州街公園的時任康文署三級康樂助理何駿傑,稱公園內不容許放置雜物,但從2018年入職起,公園內已有很多露宿者,他們並會在公園放置物品。署方做法是在物品貼通告,3日後如無人認領就會棄置。

至於被辯方問到,有無在任職期間見過有人吸毒,何稱不太清楚,但表示入職不久後便知道公園是「毒品黑點」,見過公園內有毒品和針筒,不過沒有發現攻擊性武器,例如刀。至於市民的投訴,涉及露宿者便溺、臭味等,但投訴沒有提及「道友」。

審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DCCC1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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