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調查機場三跑貪污案,期間揭發一間填海用砂供應商涉嫌行賄等罪行,該供應商其中一名經營者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取公司款項35萬元,判囚14個月。
被告黃斌漢(63歲)為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經營者,他承認3項經修訂的盜竊罪名。其兒子黃汝鏗,28歲,駿豐董事兼股東,原被控2項處理贓物罪名,獲控方撤銷起訴。
案情指,駿豐是三跑項目供應商,黃斌漢曾是駿豐的董事兼股東,他於2020年5月中辭任董事,其後將所有股份售予君德集團有限公司,但仍負責駿豐的日常管理工作,並且是駿豐唯一銀行戶口簽署人。他兒子黃汝鏗則於2019年7月獲駿豐聘任,負責處理該公司的賬目及財務事宜。
於2020年7月至12月期間,黃斌漢曾3次簽發支票,從駿豐的銀行戶口提取3筆款項共350,000元,惟黃汝鏗並沒有向君德報告該三項交易。廉署調查發現,黃斌漢提取該3筆款項以應付家庭開支。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黃斌漢違反誠信,涉案金額達35萬元,本應判囚16個月,但考慮到他自願向公司歸還涉案款項,遂減刑至監禁14個月。
廉署表示,2022年8月拘捕多人涉嫌案,其後分5案起訴10人多項貪污、清洗黑錢及盜竊罪名。除上述案件外,黃斌漢另將於明年3月15日與其餘4宗案件的8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應訊。
案件編號:ESCC348/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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