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12月19至21日展開行動行動,偵破1宗財務中介公司詐騙案件,並拘捕1男7女。案件涉及12名受害人,損失超過160萬元。
 
警方今日(21日)交代案情時表示,今年9月接到受害人報案,指收到一位自稱銀行職員的電話,向其提供低息貸款,當受害人表示有興趣後,騙徒則聲稱受害人的信貸評分低,並將受害人轉介其到位於尖沙咀中國保險大廈中的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其後幫受害人申請二線貸款。在成功申請後,騙徒取走貸款中的三成以上作中介費。

騙徒更建議受害人碌信用卡作套現,帶受害人到一些連鎖店,購買大量禮品卡及現金券,在受害人「碌爆」信用卡後,騙徒就以禮品卡及現金券的面值七至八成兌現現金,之後騙徒消失無蹤,但受害人就要自己承擔貸款及信用卡的卡數。受害人最後懷疑自己受騙報案,案件涉款超過70萬元。
 
油尖警區接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該間名為「格林集團」的財務中介公司,已運作2年多。該公司聲稱提供會計、審計等服務,但未於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註冊,亦非持牌放債人或持牌放債人委任中介。

警方調查後成功鎖定該公司的主要職員,並發現由2021年2月至今年11月期間,有超過144名人士入賬到該公司及職員的銀行戶口,涉及金錢超過700萬港元。調查期間,再多11名受害人願意落口供協助警方調查。警方指,上述12名受害人共損失超過160萬元。
 
經調查後,警方歸納出騙徒4種手法,首先騙徒會建議受害人申請貸款或套現,並收取高昂服務費,無論受害人最終是否借貸;其次是當受害人成功借貸後,騙徒便會收取三成的中介費;騙徒亦會建議受害人用信用卡購買禮品咭及現金券,其後以面值七至八成回購套現;最後如受害人無法償還貸款,騙徒便會游說受害人申請破產,並會向受害人收取高昂律師轉介費。

警方又發現,該集團在尖沙咀有兩個單位運作,其中一個用作接待客人,另一個則是詐騙集團協調中心,用作儲存現金、受害人文件記錄,及打傳銷電話心。

警方於本月19日展開行動,共拘捕1男7女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年齡介乎29至51歲,包括集團主腦,部份人有正職,包括保險經紀、文員、銷售員等。行動中檢獲20部手提電話及大量預付電話卡,及夾萬內的多本支票簿,銀行咭、500萬現金及名牌飾物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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