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高級警員在警務處紀律聆訊中被裁定「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成立,原被罰勒令退休但可獲退休福利。他其後上訴,最終改判他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他認為決定不公,昨(30日)入稟高等法院,就警方的決定提司法覆核,指紀律聆訊程序不公,沒有機會盤問案中關鍵證人,新判罰是由於他上訴,要求法庭推翻裁決。

申請人為Chan Kin Man(中譯陳健敏),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申請書指,申請人為一名前高級警員,他於一次紀律聆訊中,被指「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最後被裁定成立,警隊紀律主任判勒令申請人退休,但可獲全數退休福利。陳其後提出上訴,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於今年8月指原判罰過輕,改陳被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

申請方質疑紀律聆訊並不公平,其中關鍵證人拒出席聆訊,陳未能作出盤問,違反《人權法案》下保障公平審訊的權利。申請方續指,其聆訊案件嚴重,控方應向法庭申請傳票,確保該證人出席聆訊,否則應終止聆訊。

申請方續指,警方加重其判罰屬不合理和隨意,若非陳就定罪和判罰上訴,本可保留福利。他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指褫奪退休福利嚴重影響他和其家人。

案件編號:HCAL21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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