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因販毒入獄的36歲男子,涉嫌於前年販運81公斤、巿值可達1.6億元的可卡因,他今(22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被判監23年4個月。特委法官許紹鼎判刑時指,同情被告的妻女,寄語被告出獄後好好做人,珍惜與子女餘下相處的光陰。

現年38歲的被告譚國倫,報稱維修工人,承認於2021年4月30日在元朗僑興路白沙村93號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99.74公斤混合物,內含81.87公斤毒品可卡因。

控方透露,被告過去有13項案底,其中5項與毒品有關。他曾在2011和2014年因販毒,分別被判監2年8個月和5年。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因被告女友懷孕,一心想「搵快錢」改善家庭生活而愚蠢犯案,並指出本案只涉運送及儲存,並不涉及包裝和製作。被告對事件感到悔疚,並將錯過女兒的成長過程,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許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毒品數量遠超量刑指引範圍,以3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雖然被告有販毒前科,但他似乎曾嘗試改過自新,因此不額外加刑,考慮到被告認罪,判囚23年4個月。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被告在白沙村入口外被警方截查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在車尾箱放置「可樂」。警方之後在其村屋的家中搜出兩個電子磅、現金30萬元,並其住所外停泊的2輛車中,發現涉案的99包懷疑毒品。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答應一名叫「Dicky」的男子,協助存放和運輸毒品,每成功運送一包一公斤的毒品可獲2,000元。

案件編號:HCCC7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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