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一名運輸署外判合約客戶服務助理,涉嫌為其未經預約的友人「打尖」處理15項續牌等申請。該名助理早前承認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今(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覃有方批評,被告的不當行為影響公共服務,但考慮到被告主動認罪,且感化官報告正面,決定以非監禁式刑罰處理,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吳沅婷(29歲),由人力資源公司聘請,並派駐運輸署的時任外判合約客戶服務助理。被告被派到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工作。該事務處提供申請牌照櫃位服務,包括申請續牌、車輛過戶及列印車輛牌照複本。因疫情嚴重,該事務處於2022年2月至4月期間,只向事先已在運輸署網上預約的申請人提供櫃位服務。

於2022年3月14日,被告男友的一名曾姓友人拜託被告幫忙處理15項續牌及其它服務的申請。翌日,被告上班發現她不能直接處理上述申請,於是在友人提供的文件標記她所負責的6號櫃位,再指示對方到該櫃位處理申請,涉及10部車輛。兩日後,被告遭外判公司解僱。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2022年3月15日,在不獲授權下取用運輸署一部電腦,替一名為沒有於網上預約的友人處理15項續牌及其它服務申請,涉及10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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