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案件今日(13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15日審訊。元朗站車站高級車站管理主任E作供時指,案發當日下午5、6時開始,曾經有兩名便衣警員在車站控制室監察閉路電視,於發生爭執事件時,兩名便衣警「沒有反應」。
控方傳召獲准匿名的高級車站管理主任E先生作供,他的職務是管理車站,大部分時間在控制室工作。E供稱,於2019年7月21日下午4時40分開始,他在車站控制室當值。大約晚上8至9時,他接到四、五名市民來電,聲稱被白衣人騷擾,其中一人提及事件發生在元朗站G出口外。E當時在控制室透過閉路電視,以及職員巡視,都看不到有人騷擾別人,但從大堂玻璃看到在元朗站外雞地的方向,有一批白衣人聚集。
晚上10時43分,E透過控制室的閉路電視看到元朗站F出口的一號客戶服務中心附近,大約有十多人爭執,但E沒有留意他們的衣著,他於是致電元朗站裡面的警務室,要求警員處理。
E表示,如果按一般程序,他需要先通知中央控制中心,再由中央控制中心協助報警,但當時他認為事件嚴重,覺得直接聯絡警務室較方便,如果有警員的話,便可以即時處理,以減低嚴重後果,所以未有跟隨正式程序;他當時亦不知道警務室是否有警員,只是嘗試聯絡他們。隨後,一名軍裝警員到達控制室,叫E跟隨程序,所以E在晚上10時44分聯絡港鐵車務控制中心,要求警員到場協助。
E又憶述稱,當日下午5時半至6時開始,他看到控制室有兩名便衣警監察閉路電視,由於E不知道兩人負責甚麼工作,所以沒有騷擾他們,E寧願聯絡鐵路警區警員幫忙;當元朗站發生爭執事件時,兩名便衣警員「沒有反應」;10時56分開始,E在控制室忙於接聽來自公司內部和市民的電話,所以不清楚車站內情況,亦無留意該兩名便衣警員。
E續稱,之前未有在口供提及兩名便衣警員,因為上司告訴他,便衣警執行的任務與7.21事件無關,又指其他日子都曾經有警員到控制室看閉路電視,不會覺得出奇。
被告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及另外6人,包括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指,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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