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孫洪琴因一起強拆事件,才發現自己家的房地產早被政府篡改檔案,她向法院舉證要求釋疑,未獲回覆。日前,她到上海市政府抗議時,僅2秒鐘即被警察控制帶走並拘留5天。

上海公民孫洪琴被控「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拘留5天。(受訪者提供)
上海公民孫洪琴被控「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拘留5天。(受訪者提供)

9月26日上午,孫洪琴去上海第二中級法院討要「裁後釋疑」答覆,法院不給答覆。一氣之下,她去上海市政府外面抗議,僅2秒鐘警察就趕過來將她控制,隨後交給她戶籍地靜安區芷江西路派出所,第二天她被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送拘留所關押。

孫洪琴告訴大紀元記者,「因為上海第二中級法院無法無天枉法裁判,我來到上海市政府外面拿著抗議字條(上海二中院朱川審判長枉法裁判耍無賴不作出『裁後釋疑」),本來是等警察過來遞交的。但是他們為了維穩而拘留了我。號稱法治中國,找不到訴理講法的地方!」

孫洪琴在芷江西路派出所裏,警察給她做筆錄。

警察問:「你犯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你被公安機關處罰過嗎?」

孫洪琴回答:「被你們無數次非法拘禁過。人的行為是否違法,是人定?還是法定?」無人給予回答。

最後她被告知:「你的陳述和申辯權利被駁回。」

孫洪琴說,「9月26日晩上我被關押在芷江西路派出所牢籠里,我無法控制悲憤的淚水噴湧怒吼:『我為甚麼是中國人?為甚麼是弱女人?為甚麼這麼無能?合法權益遭遇不法侵犯連反抗的能力、權利都沒有。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警察把牢籠的門關上了,無人回答我。」

在拘留所裏,孫洪琴觀察到,被拘留的人並不多,除她之外,另4人都是賣淫女,一個大學本科生、一個在讀大學、二個中專生。「這個國家不知道怎麼了?國家的繁榮富強發展至今民眾看不起病、養不起老、住不起房、為生存為養家餬口去賣淫。而官場亂倫淫蕩荒淫無度為的是交易,為陞官,為尋歡作樂。」

孫洪琴:政府違法篡改房地產檔案與民奪利

1953年,孫洪琴的父親孫良忠購入位於上海市閘北區京江路64號的房屋,1954年孫洪琴在這裏出生。1982年孫良忠以土地使用權人、戶主身份申請了建房執照後翻建。

2009年開始舊城區改造時孫良忠已去世,動遷公司對孫洪琴說:「京江路64號房子不是你的,動遷與你無關」。拒絕與她協商動遷安置問題。

為此,2009年10月,孫洪琴帶著母親吳根娣去閘北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她家房地產所有權情況。驚訝地發現她家房地產登記在母親吳根娣個人名下,整個房地產登記信息顯示「吳根娣是一個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的孤老,房子來源於1951年空地搭建。」

她說,「最讓我目瞪口呆的是,1982年建房執照申請人孫良忠被篡改成吳根娣,篡改痕跡明顯,這是犯罪行為!」

「為還原我家房地產的事實真相,確定我家房地產原始權屬,於是我舉證,依法請求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確認『閘北區政府篡改房地產檔案行為違法』。」卻遭到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審判長朱川以錯誤的事實認定而錯用法律,最終枉法裁定「不予立案」。

2023年7月2日,孫洪琴遞交了該「不予立案」裁定書的「裁後答疑請求書」,但未得到回覆。7月25日她又向上海市二中院院長郭偉清遞交「監督請求書」要求郭偉清責令並監督,亦未獲回覆。

孫洪琴表示,「我提交了十份證據為甚麼不採用?都應該在裁判文書中釋明的。違法行政、司法腐敗的受害人,維權卻被維穩需要押送拘留所。這究竟是一個甚麼樣的國家?」

大紀元記者致電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電話接通後記者按語音指示撥評分機號碼,電話響了很久都無人接聽。#

孫洪琴遞交上海二中院的「監督請求書」和「裁後答疑請求書」。(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孫洪琴遞交上海二中院的「監督請求書」和「裁後答疑請求書」。(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孫洪琴提供政府違法篡改房地產檔案的證據。(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孫洪琴提供政府違法篡改房地產檔案的證據。(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孫洪琴提供政府違法篡改房地產檔案的證據。(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孫洪琴提供政府違法篡改房地產檔案的證據。(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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