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47人案」,今日(21日)進入第110日審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繼續出庭自辯。另外,早前計劃不作供的余慧明改變意向、決定自辯,將會是初選案最後一名作供的被告。

李予信供稱,2020年7月29日接到公民黨黨魁楊岳橋通知,指他有機會被徵召參選,讓自己做好準備。李予信認為黨是擔憂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翌日他收到楊岳橋電話,指可以交申請表報名。他報名後,獲悉郭榮鏗、郭家麒和楊岳橋先後被取消資格(DQ),其後楊再指示他取消參選申請,但被選舉辦事處拒絕,要求以正式文件辦理退選。

李予信續稱,楊岳橋當時表示容後商討,惟當晚公民黨召開有關3名成員被DQ的記者會。7月31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立法會選舉因應疫情延後。

在辯方大狀關文渭詢問下,李予信表示認識戴詠姿(音譯),她當時有報名參加港島區選區。李續指,曾在鄭達鴻的辦事處見過戴,但不知道對方是否被公民黨徵召參選,亦不知道她是否鄭的「Plan B」,李又否認自己是鄭達鴻的「Plan B」。

控方之後展開盤問,期間談及2020年3月公民黨記招,楊岳橋表示會不惜一切爭取五大訴求,包括否決預算案,並形容這是「公民黨莊嚴承諾」。李予信回答,他在否決預算案事宜上與黨立場不同,若成為議員,他會向黨申請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

李予信又坦承,如果沒公民黨支持,他可算「Nobody」。惟即使黨拒絕他的豁免,自己也會按自己想法投票,「so far無嘢可以bind(限制)到公民黨嘅議員一致去投票。」但控方提出,公民黨許下「莊嚴承諾」,若不兌現便會失信於選民,黨員理應要信守承諾。李予信則認為並非一定要兌現,又指公民黨以往也曾作出許多承諾。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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