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湖南嶽陽的劉局長是一名基督徒,因忍受不了官場黑暗腐敗,於今年1月辭官。他披露,中共官場上經常搞人事調動,其實是一種潛規則,官員的集體分贓。
接上文:《湖南前局長訪談(一):中共官員吃空餉》
訪談中,劉局長進一步談到吏治腐敗,即人事腐敗。在中共官場上,真正有才幹的人選拔不上來,被無德無才的人排擠掉,出現一種逆淘汰。
他表示,在人事安排上面,組織部有很大的權力,因為幹部的檔案,幹部的考察,都在他手上具體操作。
「他們就是集體分贓。」劉局長介紹說,「組織部長提的人,你區委書記或者上面不通過的話,下次你安排的人,我也不通過。在組織上卡,通過考察說這個人不合格,群眾不滿意,或者檔案有問題等等。」
「如果他同意,這個人是書記或者副書記提的,明明知道他檔案造假、學歷造假,他不說,一上常委會研究就通過了。所以他們就是在分贓,你的人我同意,我的人你同意,形成那種默契。」
作為市委、區委常委也是一樣。「雖然他不是分管組織人事的常委,是管文教衛生的常委,他要提拔衛生局長、文化局長或者教育局長,你組織部長要是不同意的話,下次你提的人,那他也是一個常委,也不同意你的。」
「大家其實都是心知肚明,都是搞腐敗嘛,你同意了我的,我同意你的,大家都好。老百姓就負擔重,就吃虧唄。」劉局長介紹,國家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比如地方財政本來要繳一個億,現在就需要繳五千萬就可以了,因為有這麼多的公務員要養。
區常委會上的「默契」
劉局長表示,只要提出任命方案來,在常委會上沒有不通過的,不通過的事例很少。大家都按照這種潛規則,把紅包送足,把該走關係的人走通,這是前提。
比如說,水利局局長要調到財政局去,當然水利局也是一個好局,但財政局比水利局大。哪怕他已經花了上百萬、幾百萬到了一個水利局的局長位置上,要平級調到好的局,還要花這些錢。
首先,他要跟主管農業水利的常委說好,把紅包打足。然後提出來向組織部門申請,組織部長的紅包要打足,組織部長要同意去考察你。還要把原來的財政局長挪一挪位置。
那麼,財政局長他也不願意挪,至少要調到副區長或是人大去,解決一個級別問題他才願意走啦。所以要把原來的財政局長調走,才能夠實現這個水利局長的願望。就這麼暗箱操作,暗地裏交易。
劉局長說,「為甚麼中國(中共)官場就願意搞這些甚麼人事上面的事呢?搞人事調動,挪位置出來啊,包括實在沒有位置了他要這些人『改非』(領導職務改成非領導職務),實際就是騰位置出來。
「管它財政負擔得起,老百姓是不是負擔得起?老百姓反正又沒有反抗的權利,又沒有執行權,更沒有參與權,更談不上甚麼監督權。」
異地交換安排職務
官員異地交換安排職務非常普遍。劉局長介紹說,比如一個A區的區委書記,他要異地安排他自己的人,親戚朋友,或者情人之類的,他就要跟B縣的縣委書記打招呼,給他安排哪個人,或者搞哪一項工程。
B縣的縣委書記他也有條件,就要在A區幫他也安排一個人,就換著安排,美其名曰好像本地安排的這個人跟他們沒關係,他也不認識。這樣的例子很多。
劉局長舉例說,以前岳陽市君山區有一個組織部長叫盧某仁,在他手上造成大量的「三超兩亂」,即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
盧某仁的女兒就是通過異地交換安排,安排的職務非常好。「他也是玩得很過火,只要是朋友打招呼,只要是有人送錢,他就可以安排人。那是破格的安排。」
「所以大陸有時候爆出來,那些甚麼坐枱小姐啊,一夜之間就成了哪個局的甚麼黨委委員啊,這個情況從這些內幕就可以得到解釋。」劉局長說。
組織部的貪腐與黑暗
君山區還有一個組織部長安置的實例。劉局長說,「現任的君山區組織部的副部長叫劉某格,年輕的時候是一個問題青年。她的爸爸是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一個女兒嬌生慣養,很叛逆不聽話,用當地方言說是一個爛仔。
「劉某格讀書也讀不進去,她爸就在師範學校勉強搞了一個文憑,給她安排一個教師崗。當時二十多歲,她突然說要談戀愛,一個人跑到美國找男朋友去了,在美國待了大約半年多,朋友沒談好,就只能回去。
「回去以後她就更加自暴自棄,也不上班了。擋不住她爸爸是組織部常務部長了,又給她安排工作。先做甚麼臨時工,在哪個企業搞一個編,又慢慢地安排在她父親跟前,在組織部打字搞文印。在組織部站穩了腳以後,就一步一步地提拔成組織部的副部長。」
組織部雖然貪腐黑暗,對幹部的出境管理卻十分嚴厲。
劉局長介紹,從2014年,組織部就以下文件的形式收繳公務員護照,交給組織部保管,不交護照要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分。
劉局長多次想要拿回護照,去國外參加兒子的大學、研究生畢業典禮,組織部都不同意。「三年疫情,我知道的沒有任何公務員能拿到護照。」他說。
他回憶說,三年疫情管控,封閉了國門,說甚麼防病毒,不讓國外有聯繫啦,航班都斷掉了。老百姓的一般護照,甚麼商務、旅遊的都停掉了,連留學辦護照都停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才稍微開一點口的時候,大家買幾萬塊一張的飛機票都擠破頭。
去年年底,劉局長的兒子要結婚了,他再一次向組織部要求拿回護照。劉局長的護照是2011年辦的,到2021年就過期了,但是護照上有一個2015年的美簽,是十年簽。
「劉某格接手這個事後,她就搞不懂,她以為這個護照過期了,連同美簽都過期了。她雖然百般地卡,但是她認為那個已經作廢了,她就給我了。」他說,「如果不是她這麼不懂的話,她不給我護照的話,我還根本沒辦法出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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